“哭臉”兄弟三結義,出事責任一起背
電腦模拟:三機重聯的哭臉東風型内燃機車牽引的貨物列車,黑暗馴獸師
本廠長繪制的2238次列車本務機車“哭臉三兄弟”側視圖
1983年7月20日13時左右,一列貨物列車正以每小時45公裡的時速行駛在黑龍江省塔河縣境内的嫩林鐵路(位于大興安嶺的東南坡與北坡,為富西鐵路的一部分,單線非電氣化鐵路,自嫩江經過加格達奇、塔河、漠河至古蓮,全長680公裡,其中幹線長680.5公裡,支線長300公裡)繡峰站(位于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繡峰鄉的乘降所、當時為四等車站)至塔河站(位于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的三等車站)區間段的正線上,正在執行2238次貨物列車運行任務的該列車是一列總重接近5000噸的滿載列車,運送的是由大興安嶺原始森林中開采出來的木材,由三台配屬于哈爾濱鐵路局塔河内燃機務段的東風早期型内燃機車(俗稱“哭臉”)“東風1615”、“東風1639”和“東風1616”号負責牽引,其中“東風1615”号擔當本務機車,“東風1639”和“東風1616”号擔當重聯機車(“東風1615”号和“東風1639”号采用“背靠背”方式連接;“東風1639”号和“東風1616”号采用“頭對頭”方式連接),三台内燃機車重聯編組的場面蔚為壯觀(如果是蒸汽機車三機重聯的場面更加壯觀)。
“哭臉”東風——早期型東風型内燃機車
保存在柳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的東風型1206号機車
又經過将近1個小時的正常行駛後的13時50分左右,根據行車計劃,列車将于13時55分從2道正線通過塔河站。此時,位于“東風1615”号本務機車内的司機認為45千米的時速太慢,無法按時在13時55分通過塔河站,因此他在13時54分加快了機車的運行速度,在短短的30秒内,車速由每小時45千米驟增至每小時90千米,足足增加了一倍!并且還在繼續增加……
東風1615、1639和1616号機車三機重聯方式示意圖
在進入塔河站往古蓮站(位于黑龍江省漠河縣古蓮林場的乘降所,當時為四等站,是富西鐵路的終點站)方向的進站信号機前需要經過兩個彎道,而這兩個彎道的限速都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裡,而當13時55分2238次列車抵達此處時,時速已經接近每小時100公裡,并且依然沒有任何減速的意思。
塔河站附近區域地圖,可見下方進站前的路線上有明顯的彎道
13時55分,“東風1615”号本務機車、“東風1639”号和“東風1616”号重聯機車以超過每小時100千米的時速呼嘯着通過了第一個彎道,幾秒後又通過了第二個彎道(位于嫩林線繡峰至塔河區間段K449 587處)。但不久後,機後第20位車廂突然往左傾斜并脫軌翻覆,随即其身後的車廂一輛接一輛的往左翻覆,從機後第20位至機後第29位車廂全數翻覆,直到機後第30位的前部台車脫軌後這才終止。在因為翻覆車廂扯斷了制動風管後,2238次貨物列車在又前沖了170米左右後才停了下來。
電腦模拟,脫軌的2238次列車,黑暗馴獸師(圖有誤,三台機車都沒有脫軌)
事故總共造成10輛貨車車廂脫軌并颠覆,1輛車廂前部台車脫軌,車輛大破1輛、中破1輛、小破9輛,損壞線路1200米,報廢25米鋼軌10根,軌枕220根。造成嫩林線正線行車中斷29小時又15分鐘,直接經濟損失33600元。另造成1名扒在貨車上的扒車人員喪生,他因為所扒乘的貨車車廂翻覆而被甩出,頭部着地折斷了頸椎而當場死亡。
該事故構成一起鐵路行車重大事故。
本廠長繪制的哈爾濱鐵路局塔河機務段東風1615号内燃機車三視圖
來自鐵道部安全監察司和哈爾濱鐵路局、鐵路公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負責對該次事故進行調查。
調查表明,該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東風1615”号本務機車的司機認為之前列車行駛速度過慢而可能無法準點通過塔河站,為了趕在13時56分準點通過塔河站而不斷加大行車速度,從時速45千米不斷加碼,到列車行駛至嫩林線繡峰至塔河區間段K449 587處時行駛速度已經超過了每小時100千米,這個速度大大超過了線路轉彎的不得超過每小時60千米的規定時速(已經達到“老東風”型内燃機車重載牽引所能達到的最大時速)。導緻給後續的車廂施加了過大的離心力,直到機後第20位車廂因自重無法克服離心力使得台車輪對被離心力擡離鐵軌而發生脫軌颠覆事故。此舉嚴重違反了《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簡稱《技規》)和《鐵路行車組織規則》(簡稱《行規》)相關的規定(屬于不按照運行圖規定行駛的臆測行車行為)。因此,調查組判定2238次貨物列車“東風1615”号本務機車的當班機班對本次事故負直接責任。
另外,調查組認為哈爾濱鐵路局調度室對2238次貨物列車經過嫩林線繡峰至塔河區間段内各站(之間一共要經過大小車站和乘降所一共32個)的通過時間把控上存在瑕疵。
塔河站
根據調查結果,“東風1615”号本務機車的司機和副司機都被處以行政撤職處分并待崗(待崗1年後按照機務段的處理“慣例”一般要麼是轉到其他的閑崗或者被“發配”到配備蒸汽機車機務段機班當副司機或者司爐),哈爾濱鐵路局塔河機務段指導司機對機班的日常管理和技能培訓上存在重大疏漏,對本次事故負重要責任,被處以行政記大過處分,塔河機務段段長、書記等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分别被處以行政警告至行政記過處分。
内燃機車司機
蒸汽機車司爐,鐵影随行
調查組最後針對此次行車重大事故對哈爾濱鐵路局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哈爾濱鐵路局下屬各機務段要加強對機班乘務員标準化作業的教育培訓,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切實采取措施舉一反三,不斷提高機班乘務員遵守标準化作業的意識和行車操作水平,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2、哈爾濱鐵路局調度室也要調整列車運行圖的制定合理性,避免出現列車晚點而刻意趕時間的情況。
另外,調查組還呼籲哈爾濱鐵路局加快對列車加裝新型的“測速告警裝置”和“自停裝置”的步伐,在硬件上保障列車的行車安全。
嫩林鐵路某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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