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愛情是尋找自身的缺失。
如果自小缺乏安全感,可能從一個厚道可靠的人那裡,感受到愛情;如果生活内容貧乏,可能會迷戀上一個異常活潑的人。
情結越多,對他人的依戀和需要就越多,受到“愛情”控制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是在愛情中感到不自由,感到容易被傷害、失望、無把握和痛苦。
如果一個人解決了自己的大部分情結,他還需要愛情嗎?
仍然是需要的。
第二,我們都需要愛的關系,需要被那樣一個愛的客體看見。
靈魂需要交流,需要彼此看見和溫暖。我們滋養對方的需要和滿足自身需要一樣重要。
我們在探索對方的過程中也探索我們自身——包括身體的和心靈的。
愛情的目的,是成為一條道路。我們通過這條道路,尋找我們自己。
我們何以愛上這個人而不是他人呢?
應該好好問問自己這個問題。
愛上一個理性超級強大的人,是可以把自身理性化的一面投射給對方,然後自己安心做個任性的感性的小丫頭嗎?
愛上一個特别感性的人,是為了投射自己感性的一面給對方,從而避免在自身中被感性淹沒嗎?
愛上一個特别優秀的人,是否把無法達到的完美願望投射給對方,從而讓自己輕松一點呢?
愛上一個崇拜自己的人,是否我們需要依賴此種崇拜來加強自己不堅實的強大感呢?
我們在愛自己感到缺乏的、需要認同的那部分。我們在愛壓抑了的“影子自我”。
是的,我們愛。
我們在愛中,開始向我們的影子自我認同。
我們在愛中,通過與對方的融合,整合着我們靈魂的面貌。
這就對了!
普通的情況是,兩個人分别擔當對方的一部分需要,他們始終是兩個相互彌補的個體,他們始終分裂着,沒有了對方就産生欠缺感。
認同沒有達到能内化合并到自身的程度,他們在尋找自我的過程中偷換了概念,變成了尋找别人。
确切的狀況應該是,在尋找别人的過程中,尋找着自己。
以為缺乏的,實際早已埋藏内心的那個自己——不知道的自己。
理性的男人尋找特别感性的女人,然後又埋怨她。他不知道那個感性的女人是他内在的一部分,他是在尋找他的阿尼瑪,同時又排斥她。
當他不再排斥他内在的女性部分時,他也将不再排斥他的對象本身。事實上,當他可以允許自己的感性與理性整合時,排斥和依賴的沖動都将減退。
在一次次愛中,我們經由反省,意識到自己有缺失感、但實際圓滿俱足的那部分。
愛,變得不再與依賴、強求、占有有關。愛,隻與彼此靈魂的探索有關。
我們在探索中,彼此依戀;在依戀中,保持着獨立和圓滿俱足。
暫離對方,不會産生焦慮;失去對方,并不會失落自己。
我們在交融的那一刻中,完美合一;我們在分開的那些時光裡,圓滿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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