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210公裡路程,用時2小時 ,平均時速在80㎞——90㎞/小時之間。走國道255公裡路程,用時5.5小時,平均時速不到50㎞/小時。從行駛的速度上來看,走高速要更接近于經濟時速,所以高速要相對省油一些。
一般來說,汽車的經濟時速在50㎞/小時——70㎞/小時之間,走國道好像更接近于經濟時速,但在在國道行駛,不可能讓車輛保持勻速行駛的狀态,這裡面更多的是走走停停,忽快忽慢,這個平均時速是被真正平均之後的速度。而高速基本是以一個固定的速度在行駛,那麼高速就要比國道省油。
以家用轎車為例,最省油的汽車以50公裡的平均速度行駛一小時,消耗的燃油也要在5-6個之間,折合成人民币就要40元左右,但是和115元的高速費相比,走國道相對來說要省錢但費時費力不安全。
255公裡的路程居然要在5.5個小時,這究竟是什麼樣的路況我們可以想象。這樣的情況根本就沒必要在兩者之間進行左右權衡,更沒必要去算這個經濟帳,如何再把安全因素考慮進來,估計沒有人會選擇在國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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