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鼓勵銷售人員發揮工作潛能,積極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産品的營銷,維護公司
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實施對象為公司銷售業務代表以及銷售業務的主管人員(主任級及其以
上人員)。
第三條 獎勵計算的标準時間為每月月初至月末。
第四條 銷售業務代表獎勵辦法。根據銷售達成率、收款達成率、客戶交易率三項指标綜
合評定。
1
.計算公式。
①銷售達成率=(銷售金額-退貨金額)/銷售目标金額 × 100%
說明事項:等式右方最高按 150%計算(之所以限定為最高上限,是因為目标制訂過低或某些突發事件出現,而非銷售人員個人努力的結果)。
②收款達成率=貨款回收率 × 60% 天期率×40%=實際收款額×上月應收款餘額 本
月實際銷售額×60% 90/∑[實際收款額×(貨款到期日收款基準日月)]/∑實際
收款額×40% 。
說明事項:
a.貨款回收率低于 40%(即等式右方的前項低于 24%)時,不計獎金。
b.現金扣 5%的客戶,等式右方的後項貨款到期日應加 75 天。
c.收款基準日為次月 10 日。
d.後項的分子數 90 天是指公司所允許的最長票期(從送貨後的次月一日算起)。
③客戶交易率=∑每日交易客戶數/250×50%+當月交易客戶數/總客戶數×a
說明事項:
a.等式右方的前項最高按 30%計算,即∑最高為 150。(250 是指每月工作 25 天,每
位銷售人員最起碼每天應拜訪 10 位客戶。因前項的 50%加後項的 a 的百分數超過
100%,所以限定 30%為最高限。)
b.當月交易客戶數對客戶不可重複計算。
c.總客戶數在 100 戶以上者,a 定為 90%;
總客戶數為 90~99 戶者,a 定為 80%;
總客戶數為 80~89 戶者,a 定為 70%;
總客戶數為 70~79 戶者,a 定為 60%;
總客戶數為 60~69 戶者,a 定為 50%;
總客戶數為 59 戶以下者,a 定為 0。
(總客戶數是銷售人員負責區域内的有往來的客戶總數).獎勵金額标準。
第五條 銷售業務主管人員獎勵辦法。
1.計算公式:
産品銷售達成率=銷貨量-退貨量 A 部甲産品銷售目标量×40% 銷貨量-退貨量 A
部乙産品銷售目标量×25% 銷貨量-退貨量 A 部丙産品銷售目标量×10% 銷售額-
退貨金額B部産品銷售目标金額×20% 銷售額-退貨金額C部産品銷售目标金額×5%
2.獎勵金額(如下表):
第六條 獎金的核算單位。
由領取獎金的單位負責計算獎金金額,并于次月 15 日以前提呈,在工資發放日同時發
給。稽核科應按時進行抽查工作,以稽查各單位獎金核計的正确性。
第七條 獎金領取的限制條件。
1.若有舞弊隐瞞及不正當的虛僞銷售、收款及虛設客戶冒領獎金的事情,一經查覺,除收回獎金外,還要停止該員工及該單位主管人員半年内獲取獎金的資格,同時按人事管理規定另行處置。
2.當月該銷售業務代表若發生倒賬事件,除該員及其所屬主管人員不得領取該月獎金外,還要依照倒賬賠款辦法處理。
第八條 國外銷售部的獎勵辦法另行研究。
第九條 本辦法自××月××日起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加以修改。
銷售人員績效獎金發放辦法(示例)
第一條 為鼓舞銷售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績效,積極開辟推銷路線,開拓市場,本公
司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銷售人員獎金發放辦法按營業所銷售人員和外部銷售人員分别制訂。
第三條 營業所銷售人員(整體)應得分數的計算根據以下幾項内容:收益率(占 20%)、銷售額完成率(占 40%)、貨款回收天期(占 30%)、呆賬率(占 5%)、事務管理
(占 5%)。其各自的計算方法為:
1.收益率得分。
收益率得分=20 分 盈虧率÷0.1%×1.5 分
盈虧率=實際盈餘(或虧損)/實際銷售額×100%
如存在虧損,則盈虧率為負。
2.銷售完成率得分。
銷售完成率得分=40 分×銷售額完成率
銷售額完成率=實際完成銷售額/目标銷售額×100%
如有個别特殊原因使銷售大幅度增長,則原銷售目标應再增加,以免使非因個人努力而獲得銷售增長計入該月銷售目标。
實際銷售額一律按淨銷售額計算。
.貨款回收天期得分。
貸款回收天期項目基準分為 30 分。
貨款回收日期比基準日每增加一天扣減 0.5 分,每減少一天增加 1 分。
.呆賬率得分。
呆賬率=呆賬額/實際銷售額×100%
無呆賬者得 7.5 分,呆賬率基準為 0.2%,實際呆賬率在 0.2%以内者得 5 分,每增
出基準 0.1%則扣減 0.5 分。
.事務管理得分。
事務管理項目滿分為 5 分。
公司列入管制的業務報表每遲送或雖未遲送但内容出現錯誤者,每次扣減 1 分。如因遲送緻使績效統計受到影響,則本項分數為零外,再倒扣 5 分。
.營業所銷售人員(整體)應得分數為以上五項各分數的加總。
第四條 外部銷售人員應得分數根據以下幾項内容計算:銷售。完成率(占 50%)、貨款回
收天期(占 30%)、客戶普銷度(占 10%)、呆賬率(占 10%)。其各項的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1.銷售完成率得分。
銷售完成率得分=50 分×銷售完成率
銷售完成率=實際完成銷售額目标銷售額×100%
如有個别特殊原因促進了銷售額(量)的增長,則這部分增長應計入該月的銷售目标,對原銷售目标加以調整。 實際銷售額一律按淨銷售額計算。
.貨款回收天期得分。
本項目基本分數為 30 分。
貨款回收天期每超過基準日一天扣減 0.5 分,每提前一天增加 1 分。
.客戶普銷度得分。
客戶普銷度得分=10 分×客戶交易率
客戶交易率=實際交易客戶數 180 戶×100%
假如轄區内的總客戶數不足此項的最低标準(180 戶),屬于專業外務或特殊地區等情形時,須報請上級批準,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本項最後得分最高以 14 分為限。
.呆賬率得分。
呆賬率=呆賬額實際銷售額× 100%
無呆賬者得 15 分,呆賬率在基準(0.2%)以内者得 10 分,每超過基準 0.1%扣減0.5 分。
.外務人員的應得分數為以上四項分數的算術和。
第五條 獲得獎金的基本條件要求:
1.營業所銷售人員(整體):
銷售額完成率要求在 100%以上,總分數要求在 100 分以上。
全期平均無虧損(假如虧損則保留該營業所名次并列入考績,但獎金不予發放)。
2.外部銷售人員:
銷售額完成率要求在 100%以上,總分數要求在 100 分以上。
主力産品交易客戶數均應在 150 戶以上(按月計算)。
第六條 獎金計發方式。
每月計分一次,每 3 個月累計分數計發獎金一次。
第七條 獎金金額與分配辦法:
.營業所銷售業務人員:
根據各所實得總分排定前五名,其餘符合得獎條件者依據具體分配方法以分配。
具體分配辦法是:外銷員獲得相應獎金金額的 60%,助理外銷員(配貨)及司機各得獎金的 20%。
如有兩位以上助理外銷員(配貨)、司機協助該外銷員,則依各人對該外銷工作的貢獻程度比重實施再分配。
第八條 銷售完成率在 80%以下,而且名列最後一名者記過一次,名列倒數第二名者警告兩次,倒數第三名者警告一次,如連續兩期均名列最後一名,則以降職處理。
第九條 如有虛報銷售業績者,一經查出,除收回所發獎金外,還将另外嚴加懲處。
第十條 本辦法自××年××月×日起開始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适時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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