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和保健食品有本質區别嗎?發現身邊很多人,對保健食品都持有一種質疑的态度,尤其是近期權健、無限極、如新等報道後,人們對保健食品更是敬而遠之,那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一下保健食品、保健品、食品、藥品之間的區别,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保健品和保健食品有本質區别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保健品和保健食品有本質區别嗎
發現身邊很多人,對保健食品都持有一種質疑的态度,尤其是近期權健、無限極、如新等報道後,人們對保健食品更是敬而遠之,那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一下保健食品、保健品、食品、藥品之間的區别。
一、保健食品
什麼是保健食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釋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為目的地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産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有什麼特征?
通過對保健食品定義的了解,我們知道了保健食品是屬于食品當中的一類,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1. 具有食品的屬性,但因其獨有的保健功能,又與普通的食品有所區别;
2.規定的有建議的攝入量,在建議的攝入量範圍内長期食用,不會産生副作用,具有安全性;
3.根據其保健功能的不同,有适用人群和不适用人群,但不能替代藥物。
保健食品需要批準文号嗎?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保健食品必須經過注冊和備案。
截止目前,有兩種保健食品批準文号:
一種是2003年以前,由衛生部核發的,批準文号為“衛食健字(4位年份代碼)第××××号”(國産)和“衛食健進字(4位年份代碼)第××××号”(進口);
另一種是2003年以後,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批準文号為“國食健字G 4位年份代碼 四位順序号”(國産)和“國食健字J 4位年份代碼 四位順序号”(進口)。
在保健食品的包裝或者标簽上方,必須有上述圖例式樣,并且,标簽、說明書上需要明确食用量、适用人群、不适用人群等說明,需要明确聲明該産品不能代替藥物。
二、保健品
一提到“保健品”,很多人都會頭頭是道,但是有關“保健品”的定義,肯定會讓很多人跌破眼鏡,因為“保健品”一詞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确的法律定義的,可為什麼“保健品”一詞的傳播卻那麼廣泛呢?因為在人們的眼中,“保健品”是對人體有保健功效産品的泛稱,如内衣、床墊、理療儀、飲水機等,并不能與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同。
三、食品
普通食品是指我們日常所吃的食物,例如:米、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鮮農副産品和加工食品,普通食品是沒有規定推薦攝入量的,也沒有适用和不适用人群。
四、藥品
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藥品是指用于治療、預防、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适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藥品的批準文号是“國藥準字H(化學藥品)或Z(中成藥)、S(生物制藥)、J(進口藥品國内分包裝)、B(具有輔助治療作用的藥品)、F(藥用輔料) 8”,且說明書要明确标注該藥品治療的疾病種類和具有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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