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日期與購買日期不符?汽車銷售日期與購買日期不符 有可能為完成任務而提前出庫、做4S店試駕車或公車使用(需上牌)、當然也不排除退換車二次銷售的可能,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汽車銷售日期與購買日期不符?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汽車銷售日期與購買日期不符
汽車銷售日期與購買日期不符 有可能為完成任務而提前出庫、做4S店試駕車或公車使用(需上牌)、當然也不排除退換車二次銷售的可能。
首先從汽車三包、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及新消法相關規定來看,相關條款主要提到的是生産日期或涉及産品質量問題,而對于銷售日期與實際購買日期不一緻的情況,并沒有針對性的退車或補償條例。在新消法中已明确寫明:“對于生産日期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内發現瑕疵,發生争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因此,如果您與經銷商協商未果,建議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或者走司法程序,由經銷商為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而最終是否符合退車或三倍賠償,還是建議先咨詢律師再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