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2019年修訂完善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實施已經2年多了,這個規定出台的目的是為了拓寬晉升渠道,激勵幹事創業積極性。特别是在基層,領導職務有限,那麼有了職級無疑可以讓更多的人享受到與之匹配的職級待遇。現在我們來結合過往、實際,交流交流職務與職級并行。
首先,職務與職級指的是什麼?
在公務員晉升管理中,職務與級别制度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不僅是确定工資多少的基礎,也是享受其他待遇的依據。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在崗位的層級,體現的是你的職責,比如副科、正科、副處、正處等等,就拿縣直單位的副局長來看,那麼一般來說這個崗位對應的就是副科級領導職務。
職級指的是,你現在薪資待遇上面的級别,比如說你是科員職務,但職級是四級主任科員,看起來和副科實職差不多,其實還是有很大差距,縣級來說,副科實職最起碼是進入單位中層,妥妥的縣管幹部,比如排名、辦公室、開會等都是不同的,包括退休後。
以前,公務員的待遇主要就是與職務挂鈎,所以客觀上就存在人多位置少的問題。比如,一個縣直單位,副科級對應的隻能是副局長這樣的職務,一個大單位也就是3個左右,普通人晉升空間比較小。
第二,職務與職級并行指的是什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毫無疑問是一個重大利好的政策,職務與職級分開,就是兩個晉升通道,這也是公務員管理的不斷完善,既可以讓一部分能力強素質高的、适合當領導的人晉升職務,也可以鼓勵更多人幹好本職,踏實工作,晉升職級待遇。
在2015年的時候,官方就印發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當時規定科員隻要符合任滿12年等條件,就可以可享受副科長的待遇,稱呼是:副主任科員,以此類推。許多人熬了多少年,享受到了與之相匹配的待遇,幹事更加積極主動。
後來,2019年,我們國家修訂完善,出台了現在我們所熟知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我們曾經很熟悉的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等等職級稱呼正式退出曆史。新的職級稱謂是一級科員、二級科員,一到四級主任科員,等。
此後接着出台《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别管理辦法》,可以說在職務職級并行上面考慮得更加完善,最大的改變就是不再簡單地說你熬到了一定工齡,就可以晉升一定的職級。可以說,職務職級并行管理更加科學規範。
第三,職務職級并行的變化有哪些要點?
1.修訂後的職務職級并行相關規定實施後,進一步明晰了職務和職級的晉升條件、待遇等。
比如,晉升鄉科級正科領導職務的時間條件是,三、四級主任科員或者是副科實職累計2年。從任職年限來看,四級主任科員和副科實職,提拔晉升正科實職是一樣的。副科實職可以說是鑒于三四級主任科員之間,也可以俗稱為“3.5級主任科員”,下一步晉升職級,和四級主任科員一樣,先晉升三級主任科員。
這就是說,四級主任科員職級和副科領導職務,相同的年限晉升正科實職。當然,實際中副科領導職務還是很有優勢的,畢竟工作強度、責任都是不同的。
2.跨級後工作年限清零,舉個例子,你從科員到科級、就算你是十多年科員,最多隻能跨級,晉升到四級主任科員,然後時間清零計算。如果你是鄉科級别十多年,那麼時間上是可以連續晉升兩次的,當你跨級又晉升到調研員這個層級,時間清零計算。
3.職務與職級,各走各的路線。比如,不管你是什麼職務,理論上你可以升到任何職級。現實中,比如你是鄉科級正職,一般來說會占用四級、三級調研員職級。再比如,你是副科實職職務,那麼下一步晉升三級主任科員以上職級,一般是比四級主任科員優先的。
結語:現在事業單位管理崗等級晉升也已經試點,這與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相似,也是為了拓寬事業單位人員的晉升渠道,激勵幹事創業。小編覺得,不管我們在那個職務、那個職級,關注點更應該放在履職盡責上。歡迎關注留言,和祥子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