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說:
這個“民”字是個象形字。金文①的上部是一個眼睛,其下是一把錐子刺進了眼睛。這表明在奴隸制社會裡,奴隸主用極其殘酷的手段把奴隸的一隻眼睛刺瞎,并強迫他們勞動。小篆②形體大變,完全看不出錐子刺眼的形象了。③是楷書的寫法,是由小篆直接演變而來。
“民”的本義就是奴隸。遠在《書經•梓材篇》就有記載。從“奴隸”又可引申為被統治的人,如《榖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在上古,人與民是有明顯區别的:“人”是指統治者,“民”是指被統治者。可是到了後世,人與民就沒有什麼區别了,它們依照漢語由單音詞向雙音詞發展的規律,将“人”與“民”連結在一起,變成雙音詞“人民”了。
“民天”一詞在古文中經常見到,它并不是指“老百姓的天下”,而是指“糧食”正如《漢書》中所說“民以食為天。”
“民”字是個部首字。凡由“民”字所組成的字大都與百姓有關,如“氓”字等。不過,在漢字中從“民”的字也很少。
——左民安《細說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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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體象形。西周金文“民”字或作,像有刃物刺目之形,是“盲”字的初文。《賈子·大政下》:“民之為言萌也,萌之為言盲也。”春秋金文“民”字豎畫上的圓點或變作“”,或變作一小橫。戰國文字承襲春秋金文。齊文字“民”從“目”,晉系文字亦有從“目”者。楚文字“民”字豎畫上的圓點或變作一小橫,或加“”形飾筆;豎畫或向上穿出,或在上部加“”形飾筆。秦文字“民”所從的“目”變形作、,隸作“”,遂成“民”字。 “民”指人,人類。盂鼎:“先王受民受疆土。”《詩·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引申指庶民、百姓。中山王壺:“作斂中則庶民附。”郭店楚墓竹簡《成之聞之》1:“古之甬(用)民者。”(徐在國)
——李學勤《字源》
來源:漢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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