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有個朋友咨詢小編說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什麼資料。在解答過程中小編發現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公司經營一年未刻公章!導緻現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權做變更,要用到公章卻拿不出手。一般創業者都知道,領取營業執照之後,要去公安備案的刻章店刻制公司公章及其他印章,之後公司業務經營是一定會用到公章的,這是公司注冊的常規流程,當然,個體工商戶對于刻公章沒有什麼要求。
用印
首先,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在公安局備案并取得刻章資質的機構才可以展開刻章業務!路邊的小作坊就不要輕易相信了。公司設立之時,需要刻制全套章,包括公章、财務章、發票章(前期公司不開票可以不用刻制),法人章和合同章。這些章都是企業日常經營用得上的章。很多公司因為業務需要會刻制多個合同章。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章可以有多枚,但公章、财務章和發票章,每家公司隻能有一枚。
公司印章
公司公章需要由專人保管,比如由财務或者出納,不建議老闆直接保管,公章的使用還是需要謹慎。如果公章不幸發生丢失,首先要在當地日報或者權威的紙媒做登報公示,之後到公安局備案。這個時候需要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帶着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和營業執照到場,備案手續辦完之後找到有資質的刻章店重新刻章。之後公司名稱發生變更,一定要記得更換公章,直接到公安局備案之後再重新刻章,這時候法定代表人就不需要到場了。
印章保管
公司的公章就像人的身份證一樣重要,公章一旦落入他人之手很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如果落入到競争對手手裡後果就更不堪設想。所以,小編提醒各位,公章一旦不行丢失就走正規流程進行補辦。另外,在領取到營業執照之後,一定記得去刻備案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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