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招生考試院,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仁懷市、威甯縣教育局,省屬中等職業學校、高職院校中專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進一步規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行為,切實保障學生權益,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我省中等職業教育強基、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規範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中專部)辦學行為通知如下。
一、規範招生行為
(一)中職招生實行注冊入學制度。招生學校及招生專業名單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公布,未經公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中專部)不得開展招生活動。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各地中職招生管理部門按照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安排,統一組織考生報名、填報志願,有序錄取,并負責組織所屬招生學校及在轄區内招生的省外學校分别登錄全國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全國中職系統”)省内和省外招生管理平台,按實際到校生人數注冊新生;招收非應屆畢業生的,由招生學校審查入學資格,辦理注冊手續。
(二)嚴格實施中職招生“陽光工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部門、中等職業學校和初中畢業生所在學校要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切實做到陽光招生、廉潔招生、規範招生。要嚴肅招生紀律,認真執行招生工作“六不準”、“八公開”紀律要求和工作制度。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教育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體制機制,嚴格審查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資格,加大對各類違規招生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職業院校與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曆教育資質的機構和個人聯合招生;嚴禁取得國控專業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與未取得國控專業招生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聯合開辦國控專業;嚴禁中職招生學校以任何形式開展有償招生、違規招生和利用非法中介招生;嚴禁中等職業學校進行虛假招生宣傳;嚴禁搞區域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生源學校及校長、班主任、教師等相關人員向無招生資質學校輸送生源,嚴禁向招生學校索取或接受生源組織費、介紹費、好處費等。切實維護學校、考生的合法權益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開展。
二、加強學籍管理
各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中專部)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及時為學生辦理入學登記注冊手續,轉學、轉專業、信息變更、留級、休學、注銷、複學及退學等學籍變動手續,畢業結業手續。及時清理學籍冗餘數據。
經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或審核同意的跨省及區域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招收的學生,在就讀學校注冊學籍,在聯辦學校備案。
各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中專部)要運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準确填報、更新學生學籍信息,确保學籍信息真實完整準确。嚴禁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格的辦學機構挂靠其他中等職業學校進行招生并注冊學生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 “一校兩牌”注冊學生“雙重”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虛報學籍或保留流失學生學籍;嚴禁将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在校生注冊為中職學生學籍;嚴禁利用虛假注冊學籍信息等手段冒領、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
三、嚴格專業設置
各地和學校應圍繞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實際,努力形成緊扣産業、結構合理、特色鮮明、錯位發展的專業體系,開設的專業應按照教育部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使用規範名稱,不得随意開設目錄外專業和使用不規範專業名稱;設置新專業應進行科學論證,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系統進行報備,未經備案,一律不得開設。醫藥衛生、公安司法、教育類等國控專業和目錄外專業應嚴格執行《貴州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并經省教育廳和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教育部備案後方可開設,未經省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及教育部備案,一律不得開辦國控專業。
四、嚴控聯合辦學
職業學校聯合辦學要以提高質量為目标,實現專業共建、師資共享,共同加強課程建設、實訓條件建設、教學資源建設和信息化建設。
❶ 省内聯合辦學主體學校,原則上為國家級、省級示範中等職業學校,合作學校須為達到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标準》要求的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原則,各市(州)中等職業學校的聯合辦學由本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報省教育廳備案;跨市(州)的聯合辦學由雙方學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審核并報省教育廳備案;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中專部)的聯合辦學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醫藥衛生、公安司法、教育類等國控專業的聯合辦學,辦學雙方都必須取得相關專業辦學資質,須向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省内聯合辦學審核備案時間為每年8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備案的,一律不得招生。
❷ 省外學校來黔開展聯合辦學的主體學校,經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資格審核,于每年7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到我省聯辦學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聯辦學校為省屬學校的直接到省教育廳辦理備案),方可在我省進行中職秋季招生。
❸ 聯合辦學雙方學校必須嚴格經費管理,嚴禁以聯合辦學的名義套取财政經費,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标準。
❹ 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範普通高等學校辦學行為的通知》(黔教計發〔2014〕107号),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舉辦高等教育。
❺ 為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切實保障學生權益和育人質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近期要對所轄職業院校校外辦學點進行全面清理和審查工作,對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曆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中職異地分校、辦學點,要堅決取締招生資格,情節嚴重的要依規進行查處問責。
五、強化實習管理
各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中專部)組織安排學生實習,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教育部等五部門《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16〕3号),為學生實習提供必要的實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實習勞動環境。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生實習管理制度,要有專門的實習管理機構,要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要建立學生實習管理檔案,定期檢查實習情況,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确保學生實習工作的正常秩序。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指導所屬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各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要負責職業學校實習的監督管理。各職業學校應将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定期報主管部門備案。
◆ 稿件來源:貴州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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