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思聊工作室】
近20天,依舊沒有等來衣服;下單後,遭商家單方面更改發貨日期……不少消費者反映,在某些電商平台購買的預售商品,發貨、售後等方面存在消費陷阱。同時,在某投訴平台,檢索“預售不發貨”關鍵詞,能查到5900多起投訴。電商平台預售商品出現的種種問題,引人關注。
所謂“預售”,可簡單理解為商品未正式進入市場前的銷售行為。近來,在各大購物節、電商平台中,預售成為“新玩法”。在此過程中,由于商家資質審核、消費提示、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疏漏,預售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發貨時間較長、質量參差不齊、以低價預售為名引流,等等。這些行為,既直接侵害消費者權益,也影響電商經濟健康發展。重新審視電商平台預售商品現象,加強規範引導,才能确保消費者、商家與平台各得其利、互利共赢。
從市場行為和運行規律看,電商平台上預售模式的出現有其成因。一方面,不少預售商品有優惠、讓利等特點,吸引消費者關注;另一方面,此類産品多為網紅品牌,由知名主播推薦,用戶黏性較高。再者,通過預售,商家既可以提前鎖定一批客戶,也能合理安排生産、降低倉儲壓力。總體看,消費者基于性價比和信任來購買預售商品,商家基于生産經營成本來推出預售服務,倘若商家能做到不違約、品控好、善經營,消費者能從中收獲較好消費體驗,也不失為一種好選擇。
用好商品預售策略,關鍵要确保商品品質和服務質量。這在一定程度上關乎預售之法能否有效,也考驗着商家的誠信經營。當前,面對一些預售商品,消費者诟病最多的是商家延遲發貨、單方面更改發貨日期、商品貨不對闆、退款和賠償難等問題。現象的背後潛藏着風險。今年4月,中消協在新消費領域投訴情況專題報告中指出,“有些網絡經營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減免自身義務和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其中包括一些網絡商家對預售商品設置超長預售期。商品或可預售,但誠信不能透支,更不能淩駕于消費者權益之上。因此,無論從規範市場秩序還是遵從商業倫理的角度,把預售當幌子,以損害消費者利益為代價的商業行為,都是于法難容的,也走不長遠。
好的電商生态需要法治護航,新的商業方式也離不開循法而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确,“不得采用謊稱現貨、虛構預訂、虛假搶購等方式進行虛假營銷”;《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2020修訂)》規定,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這意味着,商家預售商品時,應全面、真實、準确、及時地披露商品或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同樣要求,各電商平台要嚴格把關商家和品牌的入駐資質,将違規預售行為納入商家誠信檔案,以完善機制敦促商家規範經營行為;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大對預售亂象的整治力度。
市場經濟、平台經濟、電商經濟都是誠信經濟,也是法治經濟。“預售”不是一個筐,什麼都能往裡裝。嚴把資質審核、加強預售監管、完善預售機制,讓預售模式真正健康規範起來,這既是萬千消費者的期盼,也是電商經濟活力更足的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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