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膚品品牌下線銷售代理因囤積大量商品導緻滞銷過期,“靈機一動”索性另辟蹊徑專賣起臨期、過期商品,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長期以來靠着低價銷售過期商品,獲利超40萬元。 近日,上海金山警方查獲一起銷售過期護膚品、化妝品案。
2022年7月,一生産銷售護膚、彩妝産品知名品牌公司向金山公安分局金山衛派出所報警,稱發現轄區有人涉嫌利用網絡銷售其公司過期護膚品、化妝品。 經過排摸走訪,金山衛派出所會同分局經偵支隊迅速鎖定了兩名犯罪嫌疑人袁某、朱某,于7月28日成功将兩人抓獲,并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在兩人住所及車庫查獲待銷售的過期商品3000餘件。這些待銷售的面霜、眼霜、爽膚水、洗面奶等日常護膚、化妝産品塞滿了家中各個櫃子,有的甚至成箱堆積在角落。經現場清點,民警發現近三分之二的産品都已經過期。
經審查,兩名犯罪嫌疑人系夫妻關系,兩人共建立了3家網店、4個微信賬号用于銷售臨期、過期護膚品、化妝品。 袁某主要負責網店、微信群内的商品銷售,其丈夫朱某則負責商品打包及寄收快遞。據兩人交代,袁某早年作為該品牌公司代理銷售商品,幾年後離開公司,開始以個體商戶身份大量購買該品牌商品并開設網店進行線上銷售。然而,經營一段時間後因生意不佳,囤積的大量商品紛紛過期。為了減少損失,袁某便動起了歪腦筋,以“撿漏”“特價”為噱頭,在電商平台和微信群内低價出售過期商品,銷量可觀。在嘗到售賣過期産品的“甜頭”後,袁某通過多種途徑低價購入該品牌臨期商品,為了掩人耳目,袁某會以不同化名簽收快遞。
據了解,袁某在收到臨期化妝品後,再以相當“骨折”的價格進行網上銷售,賺取差價。可由于其購入的商品已接近保質期限,不少商品在售出時已然過了期,袁某則不得不再次減價銷售。例如一瓶售價78元的爽膚水,袁某以15元的價格就可以購得同款臨期商品,一般會以25元售出,如在售出時已經過了期,則價格更為低廉。
在民警開展案件回訪工作時發現,袁某的網店能吸引廣大消費者的原因在于其銷售的品牌産品曾在多年前紅極一時,這些擁有信任感的産品以正價兩三折的價格出售,激起了消費者的購物欲。殊不知使用過期護膚品存在着風險隐患,化妝品檢驗機構相關人員表示,過期商品會因氧化變質導緻功效減弱,且容易滋生細菌和微生物。因此,一旦使用了過期化妝品,可能會引發皮膚過敏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袁某在銷售過期商品時清楚表明已過保質期,仍屬于銷售僞劣産品,是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及公安機關管轄部分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标準的規定,銷售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構成銷售僞劣産品罪。
目前,袁某、朱某因涉嫌銷售僞劣産品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此,警方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時一定要看清楚生産日期、保質期,切勿購買“三無”産品。同時,過期護膚品、化妝品易氧化變質,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在購買商品時,不要被商家的“特價”、“促銷”迷惑了雙眼;作為經營者,應對銷售商品的生産日期、保質期等進行自查自糾,自覺下架過期産品。
來源: 警民直通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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