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主題宣傳?編者按:強調,“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今天是2021年12月4日,第八個國家憲法日為了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提升依憲依法依規履職的能力,“掃黃打非”部門積極開展憲法知識學習宣傳活動今日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相關條款共同學習,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國家憲法日主題宣傳?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國家憲法日主題宣傳
編者按:強調,“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今天是2021年12月4日,第八個國家憲法日。為了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提升依憲依法依規履職的能力,“掃黃打非”部門積極開展憲法知識學習宣傳活動。今日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相關條款共同學習。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選)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第二十二條 國家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藝術事業、新聞廣播電視事業、出版發行事業、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開展群衆性的文化活動。
國家保護名勝古迹、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曆史文化遺産。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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