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賣了對方不給合同怎麼辦? 本報訊(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付了10萬元定金的房子,卻被賣給他人近日,思明法院發布一起案件,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房子賣了對方不給合同怎麼辦?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房子賣了對方不給合同怎麼辦
本報訊(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付了10萬元定金的房子,卻被賣給他人。近日,思明法院發布一起案件。
2019年2月,白先生在某中介公司看中廈門某小區挂牌出售的房屋,經中介磋商,白先生最終決定買下這套房子。然而,前來簽約的并非房屋産權人大金(化名),而是其弟弟小金(化名)。出于對中介公司的信任,白先生與小金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了定金10萬元和中介費3萬元。
2019年3月,白先生催促對方辦理房産轉移手續,卻遭到拒絕,大金說他并沒有委托小金出售房屋,也沒有向中介公司提供委托書,而上述房屋也已經另行出售給他人。
白先生說,簽合同時他就反複向中介确認過合同效力,中介再三保證大金有委托小金出售房屋,合同也明确了中介應保證該房産權屬清晰等義務,所以他就和小金簽了合同,還将自己原有的房屋出售以準備支付大金房屋的房款。
白先生為了買這套房子損失巨大,遂将中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還中介費。
法院認為,該中介公司在明知小金并非訟争房屋産權人的情況下,僅憑小金自稱有代理權就認為其有權出售訟争房屋,并介紹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未盡到作為專業房地産中介應有的審慎義務。因此,白先生要求中介返還3萬元中介費的訴求,具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應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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