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甲方法定代表人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乙方工作内容
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的各項決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根據股東會要求,拟訂年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報股東會批準後執行;
3、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制度,經股東會通過後執行;
4、聘任或解除聘任非管理崗位的員工;
5、組織編制公司的獎懲、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經股東會通過後執行;
6、受股東會委托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7、獲得經股東會批準的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8、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會議。
第三條 薪資
薪資方案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薪資;
2、如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履行職責需要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應予支持配合。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遵守法律法規中關于法定代表人義務的相關規定,并遵守本合同約定、甲方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及各項規定或決定、甲方的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嚴格按上述規定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2、乙方知悉并同意:自己不是甲方的實際出資人或實際控制人,無權參與公司的利潤和盈餘分配(業績提成除外)。同時甲方對外所享有的任何債權、所負的任何債務以及違法經營産生的後果均與乙方無關,但乙方有過錯除外。
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履職相關義務或提供配合。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配合提供履職所需的一切資料、證明,并保證上述資料、證明的真實性。
5、乙方負有維護公司利益和名譽的忠實義務。乙方在沒有公司股東會明确授權的情況下,不得以公司名義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任何文件、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諾,否則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在委托期間及委托期屆滿或提前終止後十二個月内,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于甲方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不得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業務提供任何幫助或便利,否則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預期可得收入補償甲方,仍無法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承諾不利用在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從事任何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
①對甲方的财産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②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與任何第三人簽訂協議或進行交易、參與或進行相關聯交易; ③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④不得以公司資産為本公司的董事、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 ⑤不得利用作為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名義收受他人财産、對外進行任何許諾等行為。
若有以上任何行為則視為乙方侵犯甲方利益,若乙方因此而得到任何利益的,則應認定為職務侵占行為。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緻,可以變更和終止本合同。
2、委托期限屆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3、甲方股東會作出決議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提前終止。
4、因乙方個人原因無法履職的,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5、乙方作出有損甲方利益或名譽行為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7、因本條第1、2、3、4、5 款原因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均同意不持任何異議并願意配合終止手續,同時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補償要求或追究甲方任何責任;因本條第6、7款原因終止的,若甲方有産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在委托期間及委托期屆滿或提前終止後的任何期限内,乙方應當對履職或者通過其他途徑所獲得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者甲方規定需要保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項承擔無條件的保密義務。本合同期滿或乙方被提前解聘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将與甲方有關的全部信息資料(包括載有前述信息資料的文書、磁盤、 U盤等計算機載體等)返還甲方。
2、乙方同意在甲方委托期間所開發、創造、制作、完成的各種知識産權及其他成果均為職務成果,歸甲方獨自享有,乙方無權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3、在沒有甲方的授權或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本條第1、 2 款所述商業秘密或其他秘密及甲方的相關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善意地履行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擔保保函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等)。
第九條 合同争議的解決方式
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以及文件往來等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或者相關材料,應當通過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郵寄、電話語音或發送短信、微信等方式送達,或者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送達。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的,以郵件交快遞公司寄出三日即視為送達;通過電話語音方式送達的,以電話接通視為送達;通過短信、微信、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以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發送視為送達。
2、各方在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等均為有效送達地址或送達渠道。任何一方如變更聯系人、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原送達地址或者送達渠道進行送達的均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聘用方):×××
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号:×××
住址:×××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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