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号起,《揚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這是揚州首次在精神文明建設領域的專門立法,也代表着揚州人對不文明行為說“不”,有專門的法律來撐腰了。這部《條例》有啥内容?會對揚州文明城市的建設帶來哪些影響?我們又該如何更好的落實呢?近日,《市民論壇》邀請市人大、市文明辦以及社區街道代表、市民代表圍繞為文明立法的話題展開了讨論。
專門立法
“文明有禮”也有法可依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蔣元峰說,《揚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其實就是《文明有禮二十四條》的加強版、升級版,就是為了使《文明有禮二十四條》制度化、法制化,增強廣大市民執行文明行為規範的自覺性。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劉柏認為,道德和法律是一種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促進的關系。在制定《揚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時候,将一些社會公衆廣泛認同的、比較成熟的、且操作性比較強的道德規範方面的要求,上升為法規制度。這樣一來,能夠使《條例》在市民文明素質的養成以及文明素質的提升方面,起到一個保障的作用。
有何影響
多元化提升社會文明程度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劉柏說,通過《條例》的實施,就是想努力構建一種政府、社會和公民來共同促進文明行為“機制”的形成。這種“機制”形成後,可以将政府的相關部門,尤其是精神文明的工作機構的職責明确下來,用法律法規的形式把它固定下來。作為公民,也一定要有一種主人公的意識,通過遵守法律、遵守道德,來促進整個社會的文明素養的提升。
特約評論員、市委黨校教授劉澄說,《條例》的實施,可以看到政府是希望通過多元化的、立體的手段來促進和提升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是下了決心的。文明城市的創建,政府下了很大的決心,也明确了各個部門的責任,但真正的主體是咱們的市民。每個市民都有責任,在做好自己的同時,也要有一顆去提醒别人的責任心。所以,隻有政府和市民來共同促進和保障,才能真正推動條例的實施,促進整個社會風氣的轉變,促進文明城市建設的常态化、長效化。
推進落實
獎勵執行較好的單位個人
《條例》正式實施3個多月,下一步怎麼讓它更好的落實下去,不成為一紙空文?
蔣元峰說,今年計劃從三個方面着手。一是全方位的宣傳,使文明條例能夠深入人心,在揚州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成為揚州的另一張城市名片;二是對于一些違反文明條例的行為,加強執法和處罰的力度,例如“四不落地”其實都屬于違法行為,要通過适當的處罰,讓更多的市民清楚,一些不經意的小動作,實際上就是違法行為;第三是要采取一些激勵措施,對于宣傳落實且執行比較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和嘉許,要通過評比揚州好人、文明家庭,讓遵守促進《條例》成為全社會的一個風尚和習慣。
竹西社區黨委書記汪婕說,在社區層面可以抓兩個典型。一是正面典型,在小區裡執行文明促進條例非常好的家庭和個人,社區可給予“五好家庭”的稱号,這是一種鼓勵。二是抓反面典型,社區将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來進行一些處罰,這種處罰在社區層面而言,起到的震懾作用會更大。
記者 楊寶嶺 繪圖 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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