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都不敢當法人,你也敢當?這其中的風險你都知道嗎?王女士作為北京某信息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為拒不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被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對此,王女士表示并不知曉公司的經營活動及行為,拒絕承擔相應責任。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注意!
“冒名”法人一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某信息科技公司被員工楊某、李某等告向法院,要求該公司支付他們勞動報酬169.7萬元,法院依法要求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談話,發現到庭的并不是員工楊某所說的老闆李某,而是王女士。
對于王女士表示她隻是替男朋友“幫忙”擔任該公司的法人,不久之前才剛完成在工商管理機構的登記變更,公司已經不在注冊地實際經營了。王女士還表示并不知道該公司的經營活動及行為,對自己成為法人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也一無所知。
最後,王女士作為該公司的法人,因拒不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被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像王女士這樣“冒名”當法人的并不是個例,“背鍋”當法人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有的是受親朋好友所托,礙于情面不好拒絕,有的是公司員工,被老闆強行的“安排工作”,有的是為了相應的報酬。他們絕大多數都沒有意識到擔任法人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往往都是被采取限制高消費等措施才意識到嚴重性。
公司法人可不是那麼好當的,不然為什麼那麼多老闆都不願意自己當公司法人,擔任公司法人背後的這些風險你都知道嗎?
擔任公司法人都有哪些風險?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産生的問題,法定代表人要負主要的責任,而公司經營主要的問題,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個方面,具體的風險如下:
1、在民事上,若公司欠債無法償還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被拘留,同時也可能被限制在其他行業、公司擔任高管等。
2、在行政上,若公司違反行政法規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處罰、拘留。
3、在刑事上,若公司違法犯罪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法定代表人不是好當的,若非自己的實際投資和控制的公司,絕不要去當。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莫名其妙成為了法人怎麼辦?
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冒名登記為公司法人,可以請求撤銷登記,如果不配合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被冒名登記為法人本身會給被冒名人帶來不同程度的風險。尤其是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了一個公司的法人,這種情況下怎麼辦?
第一、查一下,你當法人的營業執照有沒有股東。
沒有股東,你就去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營業執照、公章遺失。補回來,然後直接去市場監督管理局注銷就可以。
第二、有股東了,你一個人肯定做不了主,那麼就有兩條路。
1、找一個律師事務所,說明情況,讓你的律師發一份律師函給忽悠你的人,讓他把法人變更了。
2、把忽悠你的證據準備好,先向公安局舉報有人盜用你的身份證信息注冊公司,拿到立案通知書。帶着立案通知書去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市場監督管理局撤銷之前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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