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規定,交通事故全責并造成1人死亡的,就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将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責任。
所以,首先須予以明确的是,不管賠償問題談不談得攏,都可能要坐牢。
因為,賠償與否,并非定罪的情節,而隻是一個量刑的情節。
也就是說,賠償本身不會讓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行為轉變為無罪行為。即使賠償問題談好了,被害人家屬出具了刑事諒解書,也依然可能會坐牢,隻是,如果賠償談攏了,并且獲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刑事責任可能會減輕,尤其是對于交通肇事罪這種過失型犯罪,隻要進行了賠償并且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刑事責任一般都會減輕。
當然,如果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賠償問題談攏了并且獲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在過失型犯罪中,極有可能判處緩刑,這樣也的确可以讓肇事人免受牢獄之災。
此外,我們也有必要清楚,刑事案件的賠償與民事案件的賠償也存在不同。
按目前國内法律,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緻人傷亡的,一般隻需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喪葬費等直接物質損失,無需賠償傷殘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
針對傷殘和死亡賠償金,無論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是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出賠償請求,還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提出賠償請求,都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因為,刑事案件被告人隻需為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傷殘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不屬于刑法上的直接物質損失。
不過,若刑事案件被告人為了獲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的刑事諒解,願意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賠償傷殘或者死亡賠償金的,則不受到限制。
但,凡事都有例外。
在刑法上,有一類案件,即使坐牢,也依然需要賠償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這類案件就是交通肇事類案件。
也就是說,在交通肇事罪中,即使肇事人選擇坐牢,仍然要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不因判刑而豁免民事賠償。如題所述,交通事故全責緻死1人,除了要賠償喪葬費、醫療費、被害人家屬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直接物質損失外,還需要賠償死亡賠償金這一非直接物質損失。
法律依據具體如下:
首先,《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92條第3款對交通肇事賠償作了特别規定,即駕駛機動車緻人傷亡或造成公私财産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确定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機動車構成犯罪的,賠償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處理,而非簡單适用刑事訴訟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适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其次,《最高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1179條和第1183條規定的各項損害。民法典第1179條和第1183條規定的各項損害就包括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最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範圍問題的答複》指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未能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無論刑事被告人是否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均可将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納入判決賠償的範圍。
由此可見,若不幸因駕駛機動車緻人傷亡,并已構成犯罪的,千萬不要抱有“選擇坐牢就可以不賠””的心理。
由于車輛一般都購買了商業三責險,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無論肇事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保險公司都需要按照肇事人對交通事故所負的責任在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進行賠償,所以對于交通肇事類犯罪,正确的做法是,在進入刑事程序之前,盡快與被害人或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的調解、和解協議,并取得被害人或被害人近親屬的刑事諒解書,這對于刑事責任的減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不過,比如依法隻要賠100萬,但被害人家屬卻要賠200萬,這個時候,是不是按照被害人家屬的意見進行賠償,一個涉及到能不能賠得起的問題,另一個則涉及到在賠得起的情況下多賠100萬與不坐牢或者少坐一段時間牢之間的價值衡量問題。
就人性而言,在坐不坐牢都要依法賠100萬的情況下,如果在談賠償的時候也隻願意賠100萬,談攏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所以,若依法需要賠償100萬,在談賠償的時候,隻有賠償數額高于100萬,這樣才有談攏的可能性。但是,在願意賠150萬的情況下,仍然談不攏,這個時候被告人可以向公安、檢察或法院遞交積極賠償的意見書,表達自己積極賠償的意願,因為刑法上的積極賠償并非指滿足被害人家屬所有的賠償要求。這樣,在開庭審理時,若被害人家屬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由于被告人已表達過積極賠償的意願,那麼法院極有可能為雙方進行調解,隻要法院未判決之前,雙方達成賠償并且取得了刑事諒解書,被告人仍能獲得從輕處理。
綜上所述,對于刑事案件,犯罪之人被判了刑、坐了牢,那麼就不需要再賠償傷殘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但交通肇事罪屬于例外。對于交通肇事罪,犯罪之人即使被判了刑、坐了牢,依法要賠償傷殘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