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諾書
為加強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落實學校主體責任,确保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我校做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從事食品生産加工和經營。
二、健全組織機構,配置專管人員,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制訂切實可行的群體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夠科學、有序地處置。
三、飲食原料及貨物購進,一定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嚴把質量關,落實索證索票制度,按要求詳細登記食品進貨台賬。采購的大宗食品必須是通過正當渠道進購并經國家有關部門鑒定檢驗認證的産品。不得進購無商标、無出廠日期、無廠名的假冒僞劣産品。
四、食堂的貯藏室内禁止貯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間必須有相應的消毒、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施,嚴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和庫房。學校食堂已取得市場監部門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所有從業人員皆持有效健康證,新招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六、保證食堂的設備和用具符合國家衛生管理相關的衛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專人負責,餐具每餐後都必須進行嚴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證每日所出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準。不采購過期、黴爛、變質或不新鮮的食物和三無産品原料;不采購四季豆類、野生菌類、出芽馬鈴薯、青西紅柿等蔬菜。不出售涼菜和剩菜剩飯不加工或使用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師生出售腐變過期食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帶毒帶污染的食品。
八、完善食品留樣制度(留樣不少于150g,留樣48小時)。及時向公衆公示所使用的食用油。
九、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定期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有關制度和規定及食品加工常識,并留有記錄。
十、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接受和配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市場監督部門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的檢查監督,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并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
十一、發生學生食物中毒事件時,一定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不得隐瞞。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凡造成後果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責任。
**學校 某某
(承諾單位簽章)(學校法人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留市場部門存檔,一份張貼餐廳醒目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