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統計管理制度(7).病案封存制度
文化體現,管理理念,工作準則
病案封存制度
一、當發生醫療事故或争議時,病案統計科應及時協助臨床科室封存病案資料。
二、節假日、下班時間需封存或啟封病案資料時,由院總值班電話通知病案統計科。
三、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病案統計科應安排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接電話後1小時内必須到達科室。
四、住院期間病曆資料封存流程:(一)患者住院期間發生醫療事故或争議,患方要求封存病曆資料時,經治醫師應及時向科主任和醫務科(上班時間)或院總值班(下班時間或節假日)報告。(二)患方在場人員應在案封存袋上簽署姓名、标注封存日期和時間,并加蓋手印。
(三)封存的病曆資料在病案統計科登記後由醫務科保存。
五、病人出院後病案資料封存流程:
(一)患者出院或死亡後因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争議要求封存病案資料時,由醫務科通知臨床科室相關醫務人員和病案統計科工作人員。(二)封存時應将所需封存的病案資料複印後在醫患雙方共同在場的情況下對病案資料複印件封存。(三)患方在場人員應在病案封存袋上簽署姓名、标注封存日期和時間,并加蓋手印。
(四)封存的病案資料在病案統計科登記後由醫務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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