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是按照本人的上年度應發工資月均值計算。
應發工資主要是指勞動性收入。包含了加班費和年終獎等各種勞動性待遇。一般來說會包括六大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應該支付的工資。
法律規定必須要按照工資總額來繳納社保。如果按照相關規定來繳納社保就不存在高了好,還是低了好的問題。
不過目前我們的社保交費是主動申報制,确實有部分違法單位沒有據實申報社保。随着未來社保費征收納入稅務征管,這種情況有可能會消失。
但是對于占參保人員1/4的靈活就業人員保險,他們可以自己選擇繳費基數。
實際上我們交費基數的高低是按照我們社保交費的原則來确定的,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隻要交費基數高,我們的退休待遇也高。但是大家要知道,根據我們實際繳費的退休待遇的計算公式,繳費基數和實際待遇并不是成正比例增加的。
一般來說,我們按60%基數交費,退休待遇可以領取70%的100%基數繳費的待遇。當然,從經濟學角度上講是非常劃算。
可是,我們的退休待遇畢竟低了30%,也是非常影響生活的。如果有條件,還是按照較高基數交費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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