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運輸途中丢失或損壞
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維權?
往下看,民法典為您解答
案例一
我花1050元從微商買了東西,快遞員因疏忽大意把我的快遞弄丢了,快遞公司隻退給商家300元(10倍快遞費)。請問我該怎樣挽回損失?
你可以依據買賣合同向賣方主張賠償,也可以基于運輸合同中為買方設定的收貨權向運輸方主張權利。快遞運輸方與賣方在交付義務上應向收件人承擔貨物交付的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将标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後,标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從常人交易習慣和公平角度來看,在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購買商品時,本人收到時為交付。因此,除雙方特别約定目的地不為交貨地之外,應當承認或推定目的地即為交貨地,即買方在約定的地點簽收快遞,才發生風險轉移。也就是說,在簽收前需由商家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因此,在途快遞貨物丢失的風險不應當由買受人承擔,而應當由商家與快遞公司依照運輸合同的約定處理,您可以基于買賣合同要求商家直接賠償相應的貨物金額或為您補充發貨;若運輸合同中為買方設定了收貨權,您亦可向運輸公司主張賠償快遞丢失的損失金額;最後,由于快遞公司與賣方在交付義務上具有一緻性,需要對貨物毀損、滅失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您有權将快遞公司與賣方作為共同的被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案例二
我用某快遞寄了一台電腦,當時買了保價4500元。可是,因為快遞公司的單方面原因,電腦摔壞了。在溝通賠償問題時,他們隻賠付1500元。時間已經過去一周了,沒有電腦也很影響工作,我也不要求賠償4500元,可以按照原價賠償3380元。但幾經周折,快遞方面不願意賠償原價,隻賠付2000元。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以起訴快遞公司嗎?
如果經過協商無法達成一緻,你可以起訴快遞公司,要求賠償。快遞公司提供郵寄服務,并向你收取了快遞費用、保價費用,快遞公司應妥善送達郵寄物品。郵寄物品送達時已經損壞,除非快遞公司能舉證證明該毀損事實系由寄件人或收件人的過錯造成,或者舉證證明存在不可抗力等免責事由,否則快遞公司應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賠償标準問題,你聲明保價價值為4500元,快遞公司未提出異議,并收取了保價費,視為雙方對郵寄物的保價價值達成一緻意見。
根據郵政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保價的給據郵件丢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你可以将快遞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4500元。由于糾紛金額較少,考慮到維權成本問題,在無法和快遞公司協商一緻的情況下,建議你優先考慮當地郵政管理局投訴要求處理。
來源:CCTV今日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