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上海的一位大爺用電動車送自己孫子去上學,規規矩矩行駛卻被交警攔下,稱:你違反了交通規則,并開出了200元的罰單。大爺十分不解,車上了牌,自己也戴了頭盔,為什麼還會被罰?
今天就來說說這件叫人費解的事。
電動車小巧方便,不少家長都用它來接娃上下學,這次突如其來的罰款,也讓大爺很懵,“跟我說屬于違規載人,但是電動車有後座,我載的又是自己親孫子,難道也不行?”面對大爺的疑問,交警給出了答複。
來看看交警怎麼說在給出處罰以後,交警也給出了處罰大爺的依據。
大爺所帶的孩子年僅5歲,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電動自行車隻能載12歲以下兒童,但是如果載的是6歲以下兒童,那就必須使用固定座椅,所以他違反了交通規則,應當繳納罰款,吸取教訓。
車主:有後座,為啥不讓帶人?
針對這件事,車主們衆說紛纭,不過最後的焦點都集中在:既然限載,那為什麼不直接從源頭上直接取消座椅。
回顧一下新國标對于電動車的規定,電動自行車隻允許載12周歲以下兒童、電輕摩不允許帶人、電摩允許帶一名成年人,所以并不是不讓載人,而是對載人範圍做了限制。
而各地都會有自己相應的“附加規定”,比如上海、江西就都增加了“載6歲以下要安裝固定座椅”這個規定。
但實際上,對于“限載”還是有一定的争議性,制定規定是為了更好地維護交通安全,但同時也要關注老百姓的實際需求,要在規定上适當多一些“人情”,也站在電動車主的角度想想。對于目前的規定,不少人也有了一些看法和吐槽。
到底應不應該放開載人?聽聽網友怎麼看網友A:重點就不對,危險并不是出在載人上,而是出在部分車主的規則意識淡薄。
網友B:當初買電動車就是為了接娃上下學,現在馬上超過12周了,有了這樣的規定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網友C:如果騎電動車的都換成汽車,城市交通馬上會癱瘓。應該鼓勵和引導市民正确使用電動車,特别是載人電動車更應提倡。
在這些留言中,也有不少其它的規定被“波及”。
電動車還有這些“被诟病”的規定1. 國标車必須安裝腳蹬子
這個已經說過不止一次,腳蹬子造成的危險遠比穩定、安全多得多,打傷腳踝、卷進長裙的例子比比皆是,許多車主也對專家的解釋并不買賬。
2. 不允許安裝擋風被
夏天安裝的遮陽傘确實不安全,但是寒冷冬天的擋風被确實有大作用,不少車主表示,直接騎車手指凍僵,戴手套活動不方便,擋風被正好能解決這些問題,查到罰款實在是有點不近人情。
3. 過斑馬線必須下車推行
現在廣西、鄭州、杭州、上海等地方都出台規定,電動車車主在經過斑馬線時必須下車推行,這個規定也引起了部分車友的不滿,他們認為下車推行更加不安全,電動車比較重,一旦側翻很難扶起,是更嚴重的安全隐患。
關于新國标的實施,現在已經接近3年,而對于新國标的種種規定,也在實際交通狀況中暴露出一定不合理的現象,就如此前電動車速度超過15公裡會響起提示音,在騎行中會影響駕駛者,也取消了此項規定。
當前,對于電動車能否帶人,或者是否應該從源頭禁止電動車後座的建議,相信随着電動車管理逐漸走向正規化,這些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畢竟,電動車是關乎大衆出行,離不開的交通工具,隻有符合大衆認可,規定才會變得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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