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電子商務合同法?受疫情影響,一些中小企業掙紮求生,公司之間貿易往來不方便見面,更多使用電子合同簽訂買賣合同;一些企業與員工無法按時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大多改為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數據等方式進行确認,簽訂電子勞動合同;甚至住建部都開始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最新電子商務合同法?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電子商務合同法
受疫情影響,一些中小企業掙紮求生,公司之間貿易往來不方便見面,更多使用電子合同簽訂買賣合同;一些企業與員工無法按時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大多改為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數據等方式進行确認,簽訂電子勞動合同;甚至住建部都開始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
随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進步,以電子商務為代表的互聯網商業形式不斷浮現,成為現代商業中的重要一部分。在商業中合同必不可少,電子商務的崛起極大的推動了電子合同的産生與發展。
早在此次新冠疫情爆發前,電子合同以其傳輸方便、環保節約等特點得以廣泛的推廣使用,國家也出台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如《電子簽名法》等。随着此次疫情的發展,電子合同又一次進入到大衆視野。
在不能随意外出的2020年新冠疫情時期,會不會成就了電子合同相關行業?
北京天威誠信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天威誠信”)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許可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主要面向各類網絡應用提供身份認證、行為認證,并對數據電文按照電子證據審查要求進行核驗固化。
目前,該公司已與阿裡巴巴、百度、騰訊、京東、聯想等企業建立合作關系,為近10億用戶提供電子認證服務(CA認證),服務範圍覆蓋政務、銀行、證券、保險、司法、招投标、互聯網金融等領域。
根據天威誠信公布的數據顯示,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天威誠信僅一月份,就已累計提供電子簽約服務2600多萬次、簽署電子合同2400多萬份、簽發數字證書接近3億張。
疫情期間 電子合同使用率大幅增加
天威誠信董事長陳韶光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具體來說,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财産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電子簽名法》相關規定,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具備與手寫簽字或蓋章的紙質合同同等的法律有效性。
“但并不是所有企業都有能力開展電子合同、電子認證業務。電子認證行業是國家監管的一個行業,并不是随便的企業行為,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要接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國家密碼管理局的雙重監控。”陳韶光告訴記者,從專業角度講,電子認證是通過某種方式對參與某項行為的主體進行認證,包括其身份、行為、結果等。
陳韶光介紹,傳統的紙質合同,雙方預約見面需要時間成本,還有歸檔、儲存、物流和打印等成本,多維度的成本在日常經營中很容易積土成山。
以北京市場調查為例,目前傳統紙質合同簽署成本每份約在28元左右。
往往越大的零售企業,在使用傳統紙質合同時成本越高。“互聯網電商平台的興起,讓很多物品的價格透明化,在同樣的價格面前,想要盈利更大化就要學會壓縮成本。”陳韶光說。“疫情期間,很多企業基本是零盈利,越是這樣的特殊時期,企業越是需要學會節約成本。”
其次,電子合同打破了合同的時空限制,對于線上平台特别是業務面向用戶企業簽約時效快,提升運營成效,同時電子合同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企業規範的審批及簽署流程,幫助企業流程更進一步标準化,電子合同線上維護,能夠對曆史簽約情況快速定位,方便多維度的電子合同内容統計。
最後,就要從安全性說起。
陳韶光說,疫情期間,很多“線上”不法分子也開始活躍起來,利用企業急需複工和百姓急需工作的心态實施詐騙,使用正規的電子合同可以降低風險。
傳統紙質合同由于簽約對方身份認證不便,存在代簽和冒簽的可能,當出現這種問題,極容易造成雙方出現糾紛或者單方面抵賴,也存在不便保存的情況。
雖然電子合同的應用已經日益完善,但市面上仍活動着一些“上個時代的殘黨”,在這些應用傳統電子合同的小型平台,電子合同都是由平台自動生成的,保存在自有平台,沒有在第三方托管備案,無CA(電子簽名)認證、無時間戳、無數字簽名,更沒有防篡改技術,随時可以更改,存在各類風險随時爆發的可能性。
現在經過CA認證的電子合同都能夠嚴格标準化,有國家權威機構數據源保證用戶真實身份;通過證書 數字簽名 時間戳的方式保證數據安全可信。
解決合同代簽、冒簽問題,同時通過數字證書、時間戳等技術保障意願以及簽署内容真實。“經過CA認證的電子合同,甚至省去了傳統紙質合同的公證環節。”陳韶光說。
根據2020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規定,除有相反證據,電子數據由記錄和保存電子數據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認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認其真實性。
通過這些第三方機構規範和嚴謹的存證/取證報告,可以為法官提供清晰、準确地判别電子數據證明力的評判标準。
除了“線上售房”找工作也可簽電子勞動合同
應對疫情挑戰,衆多房企、房産交易服務平台将目光轉到線上,通過電子簽名技術幫助消費者實現房産線上交易、線上貸款。有業内人士将2020年稱為線上售房“元年”,認為此舉将成為房地産銷售轉戰線上的開端。
2020年4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發布《關于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效能的意見》,意見明确指出,推進“互聯網 網簽“,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利用大數據、人臉識别、電子簽名、區塊鍊等技術,實現房屋網簽備案掌上辦理、不見面辦理。
據了解,目前已有多家等知名房産企業推動房地産行業業務快速線上化,尋求電子簽約平台服務。
“電子合同越來越普及化、生活化,不再是企業的‘特權’,逐漸變成了一種不可逆的形式。”陳韶光告訴記者,不動産對于民生來講是最為重大的資産,房地産的交易都能進行在線交易,就一定意味着電子認證和電子合同的保障體系是完備的。
她說,理想狀态下,電子合同的規範化,同樣有助于司法裁定工作,類似情況下的合同糾紛,可以通過計算機進行批量處理,在訴前解決糾紛。
除了房地産行業外,疫情期間,衆多企業也開始在網上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據了解,2020年3月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今年印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文件明确,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陳韶光說,對于勞動合同電子化一直是存在争議的。其中一方認為勞動合同是一種具有較強身份屬性的合同,應該屬于身份類别的法律行為,而在《電子簽名法》中是将身份屬性排外的,比如婚姻、繼承等等。
因為早期電子認證數據不能完全實現互聯互通,不能從監管角度提供強有力保障,這麼多年的信息化建設,互聯網信息逐漸完備,“就像在一家銀行開通了賬戶,你的信用記錄會成為所有銀行的信用記錄一樣,如今的大數據足以支撐到風險全可控程度。”陳韶光說。
而根據通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用人單位應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準确、不被篡改。
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法官:CA認證能給企業帶來強有力的保障
北京互聯網法院伊然法官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電子合同的廣泛應用,嚴格上來講,是基于公衆對電子合同的了解和認知不斷深入所形成的。如今的電子合同,完全可以替代傳統的紙質合同。
他說,很多人認為,通過手機簽字就是電子簽名了,實則不然,這類的簽字隻是電子簽名的一種表現形式之一,其實通過筆迹鑒定根本鑒定不出來的。每個人的筆迹都會跟随年齡和閱曆的增長發生變化,電子簽字不同于紙上簽字,不能通過吃墨程度和力道去分辨。伊然說,就曾經有人為了規避風險、債務和責任,會練就左手簽名的本事。
而電子簽名和CA認證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這方面的風險,CA中心為每個使用公開密鑰的用戶發放一個數字證書,數字證書的作用是證明證書中列出的用戶合法擁有證書中列出的公開密鑰。CA機構的數字簽名使得攻擊者不能僞造和篡改證書。在SET交易中,CA不僅對持卡人、商戶發放證書,還要對獲款的銀行、網關發放證書。
CA是證書的簽發機構,它是PKI的核心。CA是負責簽發證書、認證證書、管理已頒發證書的機關。它要制定政策和具體步驟來驗證、識别用戶身份,并對用戶證書進行簽名,以确保證書持有者的身份和公鑰的擁有權。
他說,在有CA認證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提交不出來CA認證丢失或者其他證據,法官很快就能認定,“這個合同就是他簽的”。但實際情況上來說,很少有人去說“這不是我簽的”。引入了電子簽名之後,鑒定簽字真僞的顧慮基本是打消了。
法官說,雖然一般情況下,有一份CA認證,意味着花比紙質合同還少量的成本,給一份幾十萬、幾百萬的交易增加更多了一層安全保障,但也要承擔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失密的風險,一旦發生這種情況,要及時告知有關各方,并終止使用該電子簽名制作數據,以免發生不必要損失。
法官提醒,在合同實際簽訂過程中,雙方都在使用第三方網站認證情況下,簽署合同,雖然比傳統合同更易形成證據鍊,網上留下的鍊接、記錄、登錄信息等等,都會被記錄下來,可以作為簽署合同留下的旁證,但合同簽訂方遇到糾紛,也一定要注意盡可能保存自己手中能收集到的材料。
法官說,“對于企業管理來說,CA認證其實更多是用來配合行政監管的同時,從企業自身監管、管理成本、規避風險角度提供保障和支持。能在公司管理中提供一套強有力的保險體系。”
以勞動合同為例,CA 認證對于企業來講,有着重大的意義。勞動合同管理成本更低,不用因為檔案管理問題承擔損失和責任,同時在規避勞動争議的風險效果更好。
按照勞動合同法,即便不簽合同,雙方勞動關系也是要确認的,企業有了CA認證,就不用擔心出現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以獲取雙倍工資這類“職場碰瓷”行為,或是因為存在篡改勞動合同,出現公司與勞動者手中合同不一緻,引發糾紛的問題。
“有時真的會出現人事部門管理不當,導緻一批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丢失的情況。這樣企業要擔負的責任和損失,遠遠大于使用電子合同和CA認證的成本。”他說。對于企業來說,使用電子合同,在繳納社保等環節上,人社局可能直接調取電子合同,就能夠直接使用,不再需要企業人事部門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經曆進行整理和報備。
“疫情推進電子合同的發展,是不可逆的”
陳韶光認為,電商的發展雖然是時代的作用,但也是基于4G網絡的基礎。此次疫情發生前,很多圈内的企業都曾計劃在今年大力推廣電子合同,恰逢5G到來和新冠疫情的發生,市民們在通過互聯網電商解決了生活問題後,将更多的目光放在了“如何配合疫情管控的前提下進行工作”。
通過《電子簽名法》和電子認證行業15年的業務實踐來看,互聯網發展的更加規範化。很多企業通過互聯網辦公,逐漸嘗試互聯網辦公裡的電子認證、電子簽約,從而摸索到了一套節約成本,高效且安全的合同方式。
“以前還在謹慎發展的業務,現在得到了用戶的迫切需求,通過近5 年來互聯網業務的發展,電子認證行業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能力去接納更多的業務和标準,以規範的、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在線運行,所以以後這個行業肯定會涉及更多、更廣的業務範圍。”陳韶光說。
這次疫情,将以前商業目的主導帶動個人需求的電子合同,轉化成了以滿足個人實際目的在線模式,說明整個規範化程度比以前更高了。
根據目前企業數據和電子合同應用情況來看,電子合同越來越生活化,“疫情毫無疑問是推進電子合同的規範化發展,已經形成了一種不可逆的形式。”陳韶光告訴記者。
文/王浩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