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夥伴好!我是葉子與青荷,今天我們講的知識點是: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有啥區别,有什麼稅收優惠?
我們創業一般都是從“小店”做起的,一旦經營便面臨稅務問題,那“小店”要交什麼稅?怎麼交?有什麼優惠?你都能搞懂了嗎?如果搞不懂,也不要緊,我們就邊幹邊學吧,這篇文章主要目的就是教你一些經營“小店”的稅務行話,讓你輕裝上路。
1.問題一:個體戶與企業的有啥區别?
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有啥區别?
當你問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有啥區别?其實就是問個體戶和公司的區别。為什麼呢?因為在稅務登記的概念裡面有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其他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的區别,而在工商登記概念裡面隻有個體戶和公司的區别,因為兩個登記有區别所以就産生了很多誤會。
其實我們處理稅務的時候有很多迷惑,主要是工商和稅務、國家統計和稅務的概念有差别。在我心底裡還是希望這些概念盡量統一,你稅務、工商、國家統計也好,把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小微企業這些概念都統一不好嗎?執行也方便啊。
你在開“小店”,就面臨注冊,注冊個體戶還是注冊公司好?是很多人問的問題,我們今天隻是從稅務角度來分析哈。
我們從一張營業執照來看區别
(1)名稱:個體戶的命名一般為**店,而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一般命名為XXXX公司,個體戶不能叫做XX公司。
(2)住所:個體戶沒有辦公場所限制,而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對辦公場所有限制。
(3)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是以個人的私人财産來承擔無限責任的,而且注冊資本是沒有限制的。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是要承擔有限責任的,而且是以注冊資本為限來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
(4)稅收區别:個體戶繳納的是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小規模納稅人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2.問題二:注冊個體戶還是注冊公司好?
好不好,我們拿稅收優惠來看一看
(1)個體戶定額交稅: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位置、規模、員工人數、銷售商品按估算的銷售額予以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交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這裡注意一點,其實所有的個體戶都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是繳納增值稅納稅人的概念,凡是年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都是小規模納稅人。
反過來,但不是所有的小規模納稅人都是個體戶,我們也說了,當你叫公司的時候年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那你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但就不是個體戶了。
(2)小規模納稅人少交增值稅:目前,國家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優惠主要是有兩個:
①小規模3%減至1%優惠
小規模3%減至1%優惠,到今年年底到期。
②小規模月銷售額15萬,免征增值稅。
此政策優惠時間是2021.4.1-2022.12.31。
關于小規模納稅人3%減至1%優惠政策,至2020年發布後,又連續發過兩次延期政策,在當前經濟下行的大環境下,此政策會大概率再次延期。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5萬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雖然此政策免征額從月銷售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到明年年底才到期,但基于當前的經濟形勢,把小規模免征額繼續提高也不是沒有可能。
(3)小型微利企業少交企業所得稅:原本25%的企業所得稅,可以減按2.5%、10%來交。
小型微利企業是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利潤)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号規定,2021.1.1-2022.12.31,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實際按2.5%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财稅〔2019〕13号規定 ,2019.1.1-2021.12.31,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實際按10%繳納企業所得稅。
可以看出,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10%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今年年底到期。
所以,此部分會大概率再次減免,有可能實際稅負會降至5%,甚至是2.5%,也是有很大可能。
看了這個,你還問,注冊個體戶還是注冊公司好?那就看你咯,這就不是從稅收角度能判斷的了,個體戶也好,公司也好,都是有優惠的。公司你可以開小公司,按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優惠,按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講稅務問題,很容易就講複雜了,就是因為稅務的“行話”太多。
每天學習一點點,每天進步一點點。今天講課就講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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