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女士的手機原本隻是屏幕碎了,但還能正常使用,她将手機發給一家淘寶店,結果對方維修後手機卻直接黑屏無法使用,需要花更多的錢維修。孟女士認為淘寶店有責任,于是要求賠償,但遭到了拒絕。記者将此事反映給淘寶客服,目前孟女士已經拿到了賠償。
淘寶店修手機後黑屏
孟女士有一部三星手機,前一段時間,孩子不小心将手機碰到地上,把手機屏幕摔壞了,屏幕邊緣摔裂了,面積不是很大,另外屏幕邊緣處掉了一小塊,但手機還能正常使用。
今年 4 月下旬,孟女士在淘寶上一家名為逸達速修的店鋪内,花費 87.3 元購買了一塊手機屏,當時商家說可以免費換屏,讓我将手機發過去,商家修完後再給我發回來。
随後,孟女士将手機發給了商家,到貨後商家很快聯系了孟女士,對方表示手機内屏壞了,他們修不了。讓孟女士無法接受的是,盡管屏幕受損仍能正常使用的手機,經過商家一番維修後,黑屏徹底無法使用。
要求賠償遭商家拒絕
本來手機還能夠正常使用,經過商家維修,反而徹底不能用了,那麼手機内屏到底是我們弄壞的,還是商家維修時弄壞的?孟女士不滿地說,退一步講,我的手機原本内屏就壞了,那麼商家收到手機後,肯定能看出内屏還是外屏壞了,既然你修不了就不要修,現在手機徹底用不了了,商家是不是應該承擔責任?
手機損壞情況變得更為嚴重,如果維修勢必要花更多的錢,孟女士認為商家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要麼給我一定的補償,要麼将手機恢複原狀。孟女士說,但事情發生後,商家對于責任問題避而不談,就是把手機快遞回來了,讓我們自己找一家能修内屏的商家,其他的對方什麼也不管,這也太過分了!
孟女士将此事投訴至淘寶客服,但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複。孟女士向記者提供了當初郵遞手機時收件人的聯系方式,記者多次撥打,但一直無人接聽。
記者将孟女士的遭遇反映給淘寶客服,客服人員進行記錄後,表示盡快聯系相關人員協調解決此事。
5 月 10 日下午,孟女士告訴記者,她的事已經得到了解決,淘寶客服和我聯系了,說是這家店已經不幹了,客服也聯系上不這家店,但這家店在淘寶有 400 多元錢的押金,已經轉給我了。
孟女士對這一結果表示滿意,謝謝半島晨報的介入,使我的問題這麼快得以解決。
律師:賠償前提是責任認定
市民遭遇此類事件,應如何維權呢?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市盈科 ( 大連 ) 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他表示,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後,由銷售者、生産者、經營者等承擔責任,消費者受到損害後商家承擔什麼責任,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定。因此孟女士手機内屏損壞的原因,以及手機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是否盡到義務,導緻手機無法正常使用等,需要進一步鑒定和劃分責任。
王金海律師表示,産生手機維修糾紛,消費者可以自行與商家進行協商,也可以找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仲裁機構或者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王金海律師提醒市民,維修手機要選擇品牌官網等正規渠道,仔細核對和辨别各類信息,避免被相近或相似的号碼、公衆号誤導;維修手機過程中盡量避免手機脫離視線,并将相關維修和交易憑證妥善保管,一旦後期發生糾紛,應當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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