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開偉系知名财經作家|知名财經評論家
據媒體披露,在被民營實際控股7年後,總資産超過7000億元的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将重歸國有。
這對成都農商行來說意味着再一次被"拍賣",第一次被"拍賣"給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成都農商行本身身價就逾千億元,達1603億元,是成都地區數量最多、覆蓋最廣的營業網點",資産狀況優良、存款穩定,沒有任何經營風險,成都市政府為其實際控股人,按着這樣的經營模式其實挺不錯的。
可結果卻于2010年被注冊資本隻有51億元、總資産僅256.74億元的安邦集團收購,被人戲稱為"蛇吞象"遊戲,硬是讓安邦集團以1.6元/股的價格,總計56億元,入主成都農商行,直接占股35%,成為第一大股東。
這一遊戲在當時很有争議,并遭到了許多有良知的當事人反對,包括該行原負責人因為反對将控股權出讓,卻遭到了被跟蹤、恐吓過,辦公室也被強行撬開過等嚴重的人生安全威脅。筆者想不通,難道當時的成都市委負責成都農商行股權改革的主要領導都是弱智?連這筆簡單的、蝕本的賬都不會算,或者說造成這麼嚴重的國有金融資産流失難道都沒有領導敢堅持正義,出面予以制止;
退一步,當時各級監管部門也應有權對這種股權轉讓予以拒絕或制止,他們都跑哪兒去了,監管把關的能力都用到哪去了?就這麼輕易地為這起金融控制權變更一路開綠燈,将一張合法正規的銀行牌照拱手相讓給一家民營企業,這是否屬于一種嚴重的失職渎職行為?現在是否該調查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遭遇這樣的變故,成都農商行确實經曆了一場苦難,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們也因此蒙羞,他們是無辜的。事後才知道,成都農商行的股權轉讓是我國金融系統一樁極為醜陋的權力交易,也是我國金融系統為止最大的一起腐敗案件;同時也是權力與腐敗催生的怪胎,讓原來國有控股銀行被一家民營股份制企業吞并,說得更确切一點,讓一家國有控股銀行機構變成了一家個人"家天下"控股的民營金融企業。合并之後,某集團的總資産由500億元,突然一舉突破了2000億元,為其牟取更大的黑色郁金積累了能量。
成都農商行是不幸的,但所幸的是被某集團吞并之後,并沒有形成太大的風險,且在業務上各取所需,某集團将其吸收的保費存入成都農商行,然後再進行其他高回報投資,既迅速做大了自身資産規模,并擁有了一個天然的"資金池"和"安全墊,同時成都農商行也得到了一定發展。至2017年年底,成都農商行資産總額超過7055.62億元,較2010年時,增長了3倍有餘。資産規模,位居重慶、北京、上海、廣州之後,在全國農商行系統中排名第五。在英國《銀行家》雜志的全球1000 家大銀行榜單排232 名。當然,成都農商行取得這些成績不能全記在安邦集團頭上,如果不被安邦收購,或許現在也會發展得相當好。
而自某集團董事長被帶走調查,成都農商行亦出現了管理人員更叠頻繁和人心浮動等現象,尤其上下對成都農商行前路如何走、到底歸屬于誰,心存忐忑,成都農商行的前途和命運實質已徘徊在十字路口,且兇吉未赴。正當此時,傳出成都農商行或将重歸國有,由地方國企控股。這讓人不禁發問:這對成都農商行到底是喜還是憂、是福還是禍?也該問問這種控股權的頻繁變更到底是金融改革發展的進步還是倒退?
原來成都農商行被安邦集團收購控股權,現在看來盡管成都農商行沒有出現風險,但無論如何也是一個錯誤,這個錯誤在于作為一家正規的地方政府控股的地方國有股份制銀行的股權被輕易低價轉手,既造成了國有資産的流失,也導緻該銀行業發展出現了一定的管理混亂,讓成都農商行成了被保險企業架空的附庸物,也讓成都農商行成為某集團進行監管套利的"避風港",加劇了銀行保險市場的亂象,從長遠看給保險業和銀行業都釀成了巨大風險隐患。
所以,筆者認為,如果媒體披露的成都農商行或将國有的消息屬實,我覺得并不妥當:
一則,這種股權的變更是又一次對成都農商行的"拍賣",這種轉讓行為是否争得了成都農商行廣大員工的同意,是否也應該聽聽他們的利益訴求再做決定?如果不争取成都農商行上下幾千名員工的意見,就強制将股權變更為國有,是否有違背成都農商行全體員工利益之嫌?
二則,将成都農商行收歸地方國有之後,其管理模式或形式能否能按規範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運作模式進行?如果完全将國有企業那套行政管理模式來對成都農商行進行經營管理,又能否适應銀行業發展的需要,又能否激發出成都農商行的經營活力?如果這一切問題沒有解決好,就貿然将成都農商行再次"變性"為地方國有控股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模式和體制制約了成都農商行的發展,抑或導緻了成都農商行出現經營倒退或經營不善發生重大金融風險又怎麼辦?到時地方政府能否承擔得了這樣的風險?
三則,銀行機構被地方國有企業控股之後,其經營方向會否發生變異?會否成為地方國有企業的"錢袋子",使成都農商行成為被地方國有企業利益綁架、而未能完全行使或發揮成都農商行作為銀行機構應有的經營話語權和風險控制權又該如何?一句話,能否按現代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架構來制約成都農商行的經營管理?如果成都農商行的經營權力被地方國企控制企業架空、讓其完全聽命于地方國企、使經營嚴重背離銀行經營方向、産生重大經營風險隐患,最後又由誰來負責?
所有在我看來,成都農商行發展到目前這個地步,不能"剛脫虎口又入狼群",希望有關監管部門堅持監管底線和監管真理,積極介入成都農商行的股權變更及相關改革,應還成都農商行本來經營面目:
一是趁勢将成都農商行改造成真正的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讓成都農商行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法人,嚴格按照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進行規範運作,讓成都農商行發展成為"四自"金融企業,即、自負盈虧、自我發 展、自我約束的和的主體。
二是地方國有企業可以入股,也可控股,但一定要做到将經營權與控股權相分離,不能将二者混為一談,絕對不允許地方國企控股之後憑借股權優勢幹預成都農商行的正當經營管理,消除成都農商行經營中存在的一切障礙和困難。
三是為解決成都農商行自有資本不足,趁這次機會為其大開上市融資綠燈,允許其通過IPO到A股主闆市場融資,募集足夠的資金用來補充資本金或來清退一些國有企業的股份,提高成都農商行自身股權比重,争取更多獨立自主經營的話語權和決策權,為恢複成都農商行活力和生機創造條件。
四是重新進行股份制改革,不是強化國有企業控股權而是要進一步弱化國有企業的控股權,通過允許民間資本入股等形式解決資本金不足或提高資本充足率。這方面,目前我國民間資本比較充裕,渴望進入金融行業分"一杯羹",對投資銀行業積極性較高,通過一定合理的股權改革與股權結構設置,引入民營企業戰略投資者進入成都農商行,以充實資本實力,增強經營實力和抗風險能力。
唯其如此,我覺得方可解除各方面對成都農商行的制肘,消除捆綁在成都農商行身上的一切繩索,使成都農商行重新煥發生機和活力,按照正規的銀行業發展方向不斷超越自我。
原文刊載于新浪财經意見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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