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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間借貸當中如果當事人歸還了自己所借貸數額後應當要求出借人寫一張收條确保對方已經确實收到借款,以避免日後糾紛。下面為大家介紹歸還借款的收條怎麼書寫的相關知識。
一、歸還借款的收條怎麼書寫?
今收到____向____所借用于________________(借款使用目的)人民币¥_____元整(小寫),(大寫)__________元。
所欠款項已全部還清。
尚欠¥____元,(大寫) __________元未還,約于__年_月_日前還清。
____(收款人簽名蓋章)
____(收款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__年_月_日
見證人:____
書寫地點:____
二、收條的内容要求
收條的種類一般來講有兩類。一類是寫給個人的收條,一類是寫給某一單位的收條。單位出具的收條通常是由某一個人經手,而以單位的名義開據。
一個完整的收條,通常應由标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标題
标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标題的寫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标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着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标題。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标題的收條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内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别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三、收條适用于哪些場合?
收條是收到别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性的應用文。收條也稱作收據。收條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種應用文樣式。
收條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場合
1、原來借錢物或欠錢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錢物還回時,借出方當事人不在場,而隻能由他人代收時可以寫收條。如果當事人在場,則不必再寫收條,而隻把原來的欠條或借條退回或銷毀即可。
2、個人向單位或某一團體上繳一些有關費用或财物時,對方需開據收條,以示證明。
3、單位和單位之間的各種錢物往來,均應開據收條。當然,在正式的場合下,一般都有國家統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據,這屬于另一類情況。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沒有收條的話,對于借款人而言是十分不利的,因為出借人随時可以拿着借條進行起訴,到時借款人則無法證明歸還借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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