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一直有種“男人穿方頭鞋,女人穿圓頭鞋”的說法。
這種“男方女圓”的說法,有什麼根據嗎?這就要從鞋的曆史說起了。
在我國,鞋的曆史可以追溯到仰韶文化時期,距今大約有5000多年的曆史。最原始的鞋是用獸皮縫制的,“鞋”字,用“革”作邊旁可能與這有關。在新疆樓蘭出土的一雙羊毛女靴,距今已有4000年,整雙鞋由靴筒和靴底兩大部分組成,堪稱世界第一靴。在3000多年前編寫的《周易》上已出現了代表鞋的“履”字。戰國時的孫膑因為被龐涓敲碎了膝蓋骨,不能行走,就用硬皮革裁成“底”和“幫”,發明了高皮絢,即後來的靴子,中國曆史博物館裡就珍藏着一雙2000多年前的皮絢。
鞋和人類的文化息息相關,不僅每一個民族穿鞋不一樣,不同曆史時期的鞋也各有差異,甚至每個人穿的鞋也是風情各異。形成了獨特的“鞋文化”,在我國不同的朝代“鞋文化”差别很大。
秦朝建立起我國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為了鞏固封建帝國,秦始皇在全國實行統一文字、度量衡的同時,也建立了衣、冠、履各種服飾制度。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作用下,尊照當時的“天方地圓”說,男人都穿方頭鞋履,表示陽氣方剛、尊貴從天;女人隻能穿圓頭鞋,意喻圓順溫和、柔弱從夫。這就是“男方女圓”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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