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到準确選擇用事時間和定準人的出生時辰,在業界還有很多人是未懂的。要業精此道,必須懂得北京時間與地方時間的互相轉換方法。為交流學習,筆者将此方法與在此方面感興趣的同好共享。以下用例子分述。
例一、用事地方時間換算北京時間 地方處東經109度,于2002年農曆十一月十一日(陽曆12月14日)未時初三刻五分用事,初三刻五分是地方時間,即下午1時50分(11時50分為初三刻加5分)。轉換成北京時間是1時50分加經度時差44分減去此日真太陽時差約6分等于2時28分,即北京時間2時28分用事才是地方時間1時50分。(陽曆12月14日真太陽時差正值" 5分47"秒。轉換成北京時間真太陽時差正值用減,負值用用加)
例二、人出生時辰北京時間換算地方時間。 在東經110度出生,時間是2003年農曆十二月十八日(陽曆04年1月9日),北京時間11時20分;此日1月9日真太陽時差為負值"—6分47"秒。轉換成地方時間是北京時間11時20分減經度時差40分再減當日真太陽時差7分(約數)等于10時37分(用地方時間轉換成北京時間負值"—7"是用加的,現轉換成地方時間要減去7。記住,即轉換成地方時間真太陽時差為正值的直接用加,為負值的直接用減)。由此可見,如果按北京時間是午時出生,按地方時間是巳時出生,差了一個時辰。
人的出生時辰須用北京時間換算成地方時間,才能定準一個人的出生時辰。人的出生時辰為什麼不以北京時間定呢,就是因為存在經度時差。記得我1992年去大連,大連是下午6時天黑。同在3月份,我從東北轉旅烏魯木齊,而此地下午9時太陽還未下山。因此,人的出生時辰用地方時間來定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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