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5℃。人體體溫是動态平衡,即是在産熱與散熱間平衡,而外界到36度時已經難以散熱,此時不僅會熱,且人體體溫也會上升,而在23度左右時産熱量與散熱量合适,因此感到舒适。若氣溫超過35℃,這時人體汗腺開始啟動,通過微微涔汗散發積蓄體溫,心跳加快,血液循環加速,就會感到頭昏腦脹,全身不适和疲勞,有昏昏欲睡感覺,而且酷熱難熬。相反,當氣溫低于4℃以下,會感到寒冷。
當人體衣着适宜、保暖量充分且處于安靜狀态時,室内溫度18-24℃較為舒适,18℃無冷感,15℃是産生明顯冷感的溫度界限。因此,本着提高生活質量,滿足室溫可調的要求,根據國家标準GB50019-2003《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中相關内容,民用建築主要房間室内溫度範圍定在18-24℃。當環境溫度在18-25℃,相對濕度在40%-70%時,人體感覺最舒适;溫度在24-30℃,濕度小于60%時,人體感覺熱而不悶;溫度高于30℃,濕度大于70%時,人體感覺悶熱;溫度高于36℃,濕度大于80%時,人體感覺悶熱難忍,發汗機制受阻,極易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