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現在很多人開車出門,都會做這麼一件事,那就是打開手機導航,當然這不僅僅是為了“認路”,還有個目的就是為了避開超速,畢竟一腳油門下去帶來的不隻是激情與冒險,還有扣分和罰款,想想就覺得很心痛!
而且近年來随着高速公路越造越好,一個不注意車速就上到了120km/h,超速就在你不知不覺中發生了,接下來你要面對的就是扣分罰款,沒辦法自己确實是超速了,為了安全所以處罰也就認了,可是高速上還有一種“斷崖式降速”,讓你是猝不及防。
明明前一分鐘還是限速120km/h,後一分鐘就變成了80km/h,幾分鐘後又變成60km/h,這時候如果你沒有特别關注路面限速标志的話,可能在你收到罰單時都是“一臉懵逼”的狀态。此外,還有一種“忽高忽低式限速”,也讓不少車主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而像這種突變的情況一般都出現在城市快速幹道、繞城快速路、隧道口以及較為偏遠的郊區等等,為此還有些新手司機表示,自己都不敢走高速了,12分真是不夠扣啊!但是值得慶幸的是,這些限速亂象的苦日子或将到頭了。
近日,對于此類限速問題,交通部做出回應:重點解決高速忽高忽低問題,并提出了改進措施!也就是說以後這一類的違章會越來越少。除此之外,山東省還出台了輕微超速違法不予處罰的規定,怎麼樣?這對司機朋友來說是個好消息。那麼何為“輕微超速”呢?其實主要涉及到以下三種的情況:
1.在公路上超速不足10%,也就是說在限速100km/h的路面上,即便超速也别超過110km/h;
2.在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超速不足50%時,予以警告,不罰款、不記分;
3.高速公路一般路段車速100km/h以下的,或者橋梁、隧道、施工路段車速80km/h以下的超速違法行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處罰。
看到這裡,大夥是不是特别羨慕山東人民呢?不過他們雖然輕微超速不予處罰,但仍有可能收到記0分罰0元的罰單,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這在我國交通安全法裡也是有規定的,其實說白了扣0分罰0元就是“警告處罰”,主要是為了讓車主引以為戒的,那遇到這種違章要怎樣處理呢?
随手一扔當做沒這回事?錯了,雖然不扣你分不要你錢,但是很遺憾你必要要去趟交警大隊,記得帶好自己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那邊警察叔叔會幫你處理的。而且如果你長期未處理這類罰單,還可能會影響到車輛年檢,此外警告次數累積過多也可能會扣分罰款哦!
最後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在我國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也有可能會收到罰單的,因為交通法有明文規定,在沒有限速标志的情況下,高速公路行駛的汽車最低車速不得低于60km/h。如果同向車道為兩車道,左側車道的最低速度為100km/h;同向車道為三車道,中間車道的最低速度為90-110km/h,右側車道60-90km/h。沒想到限速還有這麼多講究吧?
總之說了這麼多,筆者希望大家都能理解一下,畢竟所有的規定都是以安全為出發點,生命隻有一次,十次事故九次快。所以,在速度面前請大家控制住自己,甯慢三分,不搶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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