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侵權糾紛責任的認定:
(一)首先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确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二)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诽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三)對末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隐私,緻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四)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緻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隐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