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有7個大月,5個小月。小月分别是2月、4月、6月、9月、11月;大月分别是1月、3月、5月、7月、8月、10月、12月。
人們根據地球自轉,産生晝夜交替的現象形成了日的概念;根據月亮繞地球公轉,産生朔望,形成月的概念,根據地球繞太陽公轉産生的四季交替現象而形成了年的概念。
這三個概念所依據的物質運動是互相獨立的。根據精确測定,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約為365.2422平太陽日,這叫一個回歸年。而從一次新月到接連發生的下一次新月的時間間隔為29.5306平太陽日,這叫一個朔望月。
以回歸年為單位,在一年中安排多少個整數月,在一個月中又安排多少個整數天的方法和怎樣選取一年的起算點的方法就叫曆法。曆法問題的複雜性全在于回歸年和朔望月這兩個周期太零碎,它們同日之間的關系,不像公裡同米之間的關系那樣簡單;而且,它們彼此之間也不能通約。所以,曆法總是顧此失彼,不能同時協調兩個周期。由于這兩個原因,曆法一般地分為三類;太陰曆、太陽曆和陰陽曆。側重協調朔望和曆月關系的叫太陽曆,簡稱陽曆;兼顧朔望月和回歸年、曆月和曆年的叫陰陽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