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用地面積怎麼測量,說明如下:
1、測量房屋用地面積要先測量出其包括的各項面積。
2、房屋用地面積指房屋占用和使用的全部土地面積。包括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積、院落用地面積和共用土地分攤面積等全部使用面積。
相關說明:
1、房屋用地面積指房屋占用和使用的全部土地面積。包括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積、院落用地面積和共用土地分攤面積等全部使用面積。房屋用地面積是以丘(地表上一塊有界空間的地塊)為單位進行測算。
2、下列土地不計入用地面積:
(1)無明确使用權屬的冷巷、巷道或間隙地。
(2)市政管轄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3)公共使用的河湧、水溝、排污溝。
(4)已征用、劃撥或者屬于原房地産證記載範圍,經規劃部門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設的用地。
(5)其他按規定不計入用地的面積。
3、房屋用地是指房屋以及按照規劃要求的配套設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房屋占用的土地和按照規劃要求的配套設施占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