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廣西柳州市的一位皮卡車主發現自己車被一輛SUV堵在停車位内,電話聯系SUV車主無果,于是開車瘋狂撞擊SUV11下,最終把SUV撞開,騰出了一條道,才把車倒出了停車位。
據了解,事發當天中午12時許,皮卡車司機李某将車輛停在了東堤路某公共停車場内,十多分鐘後李某辦事回來發現車子後面橫着一輛白色的SUV,車上空無一人,車頭留有車主提供的移車号碼。李某立即聯系車主,可半個多小時過去了,SUV車主電話一直處于關機狀态。因為他身上背着數十萬現款,急着給工人發工資,最終李某選擇撞出一條路。他還給張先生發了一條短信,告知車子是他撞的,有事找他。
該事件造成白色SUV左側車門、車窗損壞嚴重,根據柳州市價格認證中心初步定損,修理費大概需要9000元左右,具體金額還有待進一步定損後确定。由于該事件涉及人為故意損壞他人車輛,不屬于交通事故範疇,柳州市城中大隊民警引導雙方到柳東派出所進行進一步的協調處理。
視頻在網上傳播後,不少有類似經曆的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看來這樣的堵車情況并不少見,而且還可能會演變成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才合法呢?
聽聽交警怎麼說↓↓
1、查看車上是否留有車主的聯系方式,通過留下的聯系方式和車主取得聯系,移開車輛。
2、可以通過撥打110、122報警電話,向公安部門反映,警方将為您聯系車主,告知其盡快将堵路車輛挪移,車主若拒絕移車,交警部門也将調用清障車将堵路車輛拖移。
3、柳州市民還可通過“交管12123”APP上的“一鍵挪車”功能,上傳位置信息以及相關圖片,後台會自動推送消息以及短信告知車主,讓車主盡快挪車。
交警提醒: 遇到類似情況,可通過以上渠道聯系車主将車輛移開,切不可采取李某“以暴制暴”的做法!同時駕駛人在停車時也要文明停車,應在設有停車泊位的停車場或道路泊位内停放,不要妨礙其他車輛及行人正常通行。同時還要提醒廣大駕駛人,在車管所登記的聯系方式如有變更也應及時在交管平台進行更新,以方便交警部門在需要時與駕駛人取得聯系。
法條鍊接《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财物的;
(三)敲詐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數額較大是5000元以上,此數額以下均适用《治安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雖然遇到這種情況很可氣,
但還是要三思,
頭腦一沖動就有可能違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