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部門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向人事部門提出所需人數、崗位、要求、并解釋理由.
2、人力資源部門複核,由最高管理層審核招聘計劃。
3、人事部根據部門遞交的需求人員申請單,确定招聘的職位名稱和所需的名額。
4、對應聘人員的基本要求即資格及條件限制,比如該職位所限制的學曆、要求的年齡、所需能力和經驗等。
5、所有招聘的職位的基本工資和預算工資的核定。
6、制定及發布資料,準備通知單或公司宣傳資料,申請辦理日期。
7、聯系人才市場或張貼招聘通知;安排面試時間及場地和面試方式。
8、最終确定人員,辦理試用期入職手續,合格錄用轉正及手續。
9、簽訂合同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