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為了更好地轉移相關風險,企業經常會在團體意外險和雇主責任險之間難以選擇。那麼,就來看看對企業乃至員工而言,投保這兩類險種到底有何不同。
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的區别
1、保險責任不同
雇主責任險:死亡、傷殘、醫療費用、誤工費、傷殘津貼、法律費用、職業性疾病給付等。
團體意外險:意外身故、傷殘、醫療費用等。
2、賠付對象不同
雇主責任險:直接賠付給雇主,然後雇主轉給雇員。
團體意外險:直接賠付給雇員。
3、傷殘等級不同
雇主責任險:針對工傷,按工傷十級傷殘鑒定标準賠償,包括職業病;針對非工傷意外,按照商業意外十級賠付。
團體意外險:按照商業意外十級賠付。
4、法律後果不同
雇主責任險:雇主依法履行經濟賠償責任,不再承擔法律責任
團體意外險:不能免除雇主責任,員工及家屬獲得保險賠償後,還可以要求雇主賠償,法律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