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考試包括四科。
2、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包括藥理學、藥物分析兩部分内容)、藥學專業知識(二)(包括藥劑學、藥物化學兩部分内容)、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3、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包括中藥學、中藥藥劑學兩部分内容)、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包括中藥鑒定學、中藥化學兩部分内容)、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4、以上科目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的人員可根據專業要求,選擇參加藥學類或中藥學類考試科目。
5、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執業藥師每科試卷滿分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