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到當地設區的市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辦理,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曆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曆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鑒定流程一般是:
1、事故發生後,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内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内提出認定申請;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3、根據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獲得賠償;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确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