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在明清時是地方主要财政,賦稅,經濟工作主持人,相當于現在的财政廳長,地稅局長,工商局長等,用有着相當的經濟事務主導權,清朝時被稱為藩司,是地方最主要的官員之一。
我國目前的行省制度開始于元朝,在清朝時大緻的疆域劃分已經比較接近現代,現在的省長省委書記在清朝集于一位官員被稱為巡撫,統管一省的軍政大事。
而清朝地方的最高官員稱為總督,相當于我國解放初期的中原局,華東局書記之類統管幾個省的軍政,民政。總督在清朝是人臣之貴,地位不輸于中央的各部尚書,甚至是内閣大臣。不是現在一般的省委書記可以比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