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從,聽從。依從是社會心理學術語,亦稱:順從,指在他人的請求下按照他人的要求做的傾向,即接受他人請求,使他人請求得到滿足的行為。依從、服從和從衆都是社會影響的結果,但依從、服從和從衆是三個完全獨立的概念,需要加以區分。
依從和服從雖都是在他人要求下發生的,但是服從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命令者和服從者之間往往存在規定性的社會角色聯系,如:老師和學生,上級與下級。而請求者和依從者之間沒有規定性的社會角色關系束縛,各種人際交往之中都可以産生依從行為。依從和從衆的區别在于,依從是在他人的請求下做出的,而從衆并沒有他人的直接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