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的方式:走民政局,走法院。前者是必須雙方協商達成一緻,後者則隻要婚姻中的一方願意即可啟動離婚訴訟。注意,這裡的一方,不一定是指非植物人的那一方,實踐中有植物人提出離婚訴訟的案例。
在這種訴訟中,植物人當然是沒法出庭應訴的,則可以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先司法鑒定确定其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然後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出庭。然而,其配偶既然提起了訴訟,顯然不能作為此刻的法定代理人,應該由植物人的其他監護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作為代理人。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的方式:走民政局,走法院。前者是必須雙方協商達成一緻,後者則隻要婚姻中的一方願意即可啟動離婚訴訟。注意,這裡的一方,不一定是指非植物人的那一方,實踐中有植物人提出離婚訴訟的案例。
在這種訴訟中,植物人當然是沒法出庭應訴的,則可以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先司法鑒定确定其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然後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出庭。然而,其配偶既然提起了訴訟,顯然不能作為此刻的法定代理人,應該由植物人的其他監護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作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