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經曆過催收的人來說,看到逃廢債這個詞應該不陌生吧!甚至還有很多人受過這種類型的短信收,看得越多越害。究竟什麼叫逃廢債?對于這個問題,還有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具體含義的,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
逃廢債 其實,所謂的逃廢債,這屬于是一種民事違約行為,當然,并不是所有的欠債不還都是逃廢債,它強調債務人的主觀故意。确切地說,有履行能力而不盡力履行債務的行為就是逃廢債。
所謂“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來源,或者雖無收入來源,但有可供履行債務的資産,能夠部分或全部履行債務。從債務人主觀上來看,逃廢債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積極地逃避履行債務,另一種是消極的不作為。我們通常把前一種稱之為“惡意逃廢債”。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