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分别是: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嚴重危險級和倉庫危險級。
輕危險級:老年人建築,幼兒建築,建築高度為24m及以下的旅館、辦公樓。僅在走道設置閉式系統的建築等。
中危險級:高層民用建築:旅館、辦公樓、綜合樓、郵政樓、金融電信樓、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塔)等。
嚴重危險級:印刷廠、酒精制品、可燃液體制品等工廠的備料與車間等。易燃液體噴霧操作區域、固體易燃物品、可燃的氣溶膠制品、溶劑、油漆、瀝青制品等工廠的備料及生産車間、攝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倉庫危險級:食品、煙酒、木箱、紙箱包裝的不燃難燃物品、倉儲式商場的貨架區等。木材、紙、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絲化纖及制品、家用電器、電纜、B組塑料與橡膠及其制品、鋼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種塑料瓶盒包裝的不燃物品及各類物品混雜儲存的倉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