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管理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國家出租、收購、新建、擴建的住房,大多數由政府房地産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修繕,少部分免租給單位使用的住房。
2、單位自管産。指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等單位所有的住房,俗稱企業産。
3、行政事業單位作為産權人,分配或出租給單位員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兩種,在北京交易時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許可證。
公有住房,是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隻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範圍内,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業主隻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産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也無法繼承或辦理婚前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