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大家轉發最火的一個消息莫過于重疾險改革落地。
改了哪些内容呢?簡單點來說,就是把原來歸屬為重大疾病的兩項疾病從重疾裡面劃出來,不再直接定義為重疾,同時,相關賠付标準也有所變化。
那麼究竟什麼是重疾?
重疾險保障的又是什麼?
和醫療險的功能有什麼不一樣呢?
今天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重疾險。
所謂重疾,顧名思義:重大疾病,是指醫治花費巨大、且在較長一段時間内,嚴重影響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這類病種通常都會有兩個特征:
- 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内嚴重影響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 費用高昂:需要進行較為複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甚至部分疾病會有漫長的康複期,需要支出巨額的康複和護理費用。
可想而知,一個家庭中如果有一個家庭成員不幸患了重疾,對于整個家庭的打擊是巨大的。我們都知道,一人患病,受影響的家庭成員至少有兩到三人。先是病人,罹患重大疾病,通常情況下自理能力也會受到一定影響,肯定是需要有人照顧的;其次是照顧病人的人;如果家裡有小孩,還需要有人專門幫忙照顧小孩。這些家庭成員的正常工作必然也會受到影響,治療費用是一筆較大的支出,同時隐形的家庭經濟收入也會有非常大的影響。所以有的時候我們常聽說“因病緻窮”絕不是誇張。
那就有人問了,患病住院,不是有醫療險嗎?你上篇不是講了,隻要醫療險配置的合理,就可以解決生病住院治療的所有費用啊!為啥還要有重疾險的存在。
對,沒錯!
醫療險确實幫我們解決了看病費用。随着科技的進步,現代醫療技術也越來越發達,惡性腫瘤等原來談虎色變的不治之症,現如今5年存活率也已經達到了40%。
這40%的患者注定不會因為癌症離開這個世界,他将帶着戰勝癌症的喜悅迎接支離破碎的家庭經濟。
世間最最痛苦的事:人活着呢,錢沒了。
看到這裡,我猜不少朋友心裡會開始嘀咕了:我哪能那麼寸,重大疾病就偏偏讓我得了?
我們一起來看一組數據。
根據最新的中國銀保監會公開數據計算:
人一生患重大疾病的概率男性是73.38%,女性是69.82%,平均下來是71.60%。
這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保險從業者講的,人一生中患重大疾病概率是 72%。
要說明的一點,這個數字是指終身患病概率,而不是每年的患重疾的概率,而且男女每個年齡的患病概率都不一樣。
可以看到,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随着年齡的增長可能性越來越高,這也是為什麼小孩子買重疾險這麼便宜。
一個家庭中最應該配置重疾險的,首要應該是負責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的頂梁柱成員。 重疾險就是為了減少一個家庭因為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經濟損失而存在。
這個險種最初的出現,也正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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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us Barnard
1927.11-2014.11
1967年12月3日,南非醫生Dr. Marius Barnard(馬裡優斯.巴納德)為他的哥哥成功實施了世界上首例心髒移植手術 。
Dr. Marius Barnard 注意到,由于當時南非沒有基本醫療保險,許多經曆了心髒移植或其他重大手術的病人存活下來,但卻備受經濟上的煎熬。這些病人承擔了大量的債務,無力償還 ,或無法維持以往的生活水平,有時候活下來甚至意味着破産,有些病人為了生存拖着帶病的身軀又工作。
巴納德博士意識到:醫學也許能挽救一個病人的生命,但不能挽救一個家庭的經濟生命。
為了讓患病的人好好活下去,Dr. Marius Barnard 和 Crusader壽險公司合作 ,在1983年開發了世界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險産品,作為壽險的提前給付附加險銷售,保障範圍是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和冠狀動脈搭橋術這四種重大疾病。
迄今為止,這4種疾病仍占所有理賠的90%。
OK,講到這裡,讓我們來重新認識一下重疾險。
重大疾病保險定義:
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塞、腦中風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行為。
那麼重疾險保障的疾病種類都有哪些呢?
這25種疾病,從疾病名稱、定義,到理賠标準都必須一緻,所有重疾險都一樣。
說完了概念,再來聊聊賠付。
醫療險我們都知道是通過報銷進行賠付的險種,那重疾險是怎麼賠付的呢?
首先,重疾險是給付型的險種,也就是一次性給大一筆錢。
其次,雖然叫重疾險,并不代表你确診了所包含的重大疾病就會賠付。
重疾險的理賠标準有三類:
- 确診即賠:比如惡性腫瘤,急性心梗,不管是早期、中期還是晚期,确診了就能賠;
- 實施了某種治療手段:比如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
- 達到某種狀态:比如腦中風後遺症/深度昏迷等;
由此可見:
醫療險,解決的是沒錢看病、或者高額醫療費用支出的問題。
重疾險,解決的是彌補因患病和大病康複期間家庭經濟支柱收入中斷的财務危機的問題。
自1995年重疾險進入中國以來,經曆了幾個階段的發展變化,現在的産品形态相對已經比較成熟,同時針對重疾險的規範,國家也在不斷的進行優化改革。
這次更新的重疾險新定義,主要的變化有三個點。
1、甲狀腺癌賠付下降
《新定義》根據甲狀腺癌輕重程度,也就是TNM 分期 I 期以上或以下,對應按照重疾或輕症來賠付。
2、三種輕症賠付不超30%
《新定義》增加了 3 種高發輕症的賠付不能超過保額的30%,分别是:惡性腫瘤—輕度、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其他輕症的賠付比例沒有限制。
3、原位癌可自行增加
《新定義》裡,原位癌既不是輕症,也沒納入重疾範疇。那到底賠不賠呢?官方給出了明确說明:保險公司可自行增加原位癌保障。
新定義将于2021年2月1日開始實施。
聊到這裡,重疾險的最基礎概念,已經講的差不多了。
今天主要帶大家認識“重疾險”這個險種,重疾險在成長過程中進化出的輕症、中症、重症、輕症豁免、重症分組賠付分組or不分組、癌症多次賠付等,我們後面再單獨來分享。
最後,關于重疾險,還想和大家分享幾個靈魂拷問。
- 如果您可能罹患了重大疾病,醫療費以及因為生病造成的所有花銷從哪裡來?
- 如果必須靠積蓄支付醫療費,你打算花掉多少?
- 把所有的積蓄都花光了,還不夠——有三個選擇:放棄、賣房、借錢,你會怎麼選擇?
- 花到多少錢,會讓您放棄治療?
我一點也不希望您有一天會用到保險,但我更希望在未知風險降臨的時候,因為有保險,您能夠更加從容的應對。
大家都需要保險,不光因為人人都會死,還因為我們都要好好的活着。
——重疾險創始人 Dr.馬裡優斯·巴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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