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安置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複員退伍軍人安置機構,稱複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或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該機構設在民政部門,負責辦理退役士兵接受和安置的日常工作。安置辦隻負責政府計劃安置,安置方向為政府制定的計劃安置單位。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地方縣以上及縣各級人民政府,要設立退伍軍人安置領導小組,下設複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區、鄉、鎮人民政府要指定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這項工作。是由地方民政局的軍隊退役軍人安置辦負責安置,安置辦隻負責政府計劃安置,安置方向為政府制定的計劃安置單位。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五條規定: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