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緻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裡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标有“緻人重傷”、“緻使公共财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緻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緻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緻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緻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