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各個學校自己規定的,個别院校會增加一些初試沒有的新科目,多數情況下不會超過初試的範圍。包括但不限于:中國法律史,憲法學,法理學,專業綜合課,民法,刑法,專業基礎課。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後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一般也分筆試和面試。早期的研究生複試多隻是一種形式,但從引2006年起研究生招生加大了複試的權重,有的招生單位甚至把複試的權重加大為百分之五十,這就要求考生具有真才實學并具備更高的應變能力。
是各個學校自己規定的,個别院校會增加一些初試沒有的新科目,多數情況下不會超過初試的範圍。包括但不限于:中國法律史,憲法學,法理學,專業綜合課,民法,刑法,專業基礎課。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後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一般也分筆試和面試。早期的研究生複試多隻是一種形式,但從引2006年起研究生招生加大了複試的權重,有的招生單位甚至把複試的權重加大為百分之五十,這就要求考生具有真才實學并具備更高的應變能力。